海外某电信工程EPC/Turnkey项目变更索赔管理案例
周献军
一 项目背景描述:
尼国P项目是H公司在该国中标的合同金额为6400万美金的全Turnkey的电信工程项目,共包括有165个BTS基站和一个中心机房的建设,工作内容为全Turnkey:网络规划设计和站点土建设计、设备和物料的采购和供应、土建工程和电信设备安装工程的实施、网络优化和调测,最终交付客户商用。工程内容既有土建工程如中心机房土建装修、基站铁塔建设、方舱和油机的安装等,也有电信设备的安装调测如MSC BTS以及微波等的主设备提供安装等。施工范围分布在尼国的经济较发达的5个州:Lagos, Abuja, Benin, Warri和PHC。
二 变更索赔原因
由于前期投标时,没有进行详勘,站点选点等工作,网规设计与现实中的具体情况差异很大,再加上单纯的追求低价,且时间仓促,导致合同BOQ的TK部分极其粗糙,存在很多问题,具体列举如下:
1.) 中心机房现实情况和原BOQ几乎完全不同,远远超过原BOQ报价(2台油机由250KVA变为500KVA,精密空调数量和制冷量都变大,机房装修面积由150m2变为250m2 等等);
2.) BOQ中所报的铁塔全部是40M,后来经勘察后中心机房为70M,站点模型由以前的5个增加到9个,各种类型的塔高都有增加,相应地须加大铁塔基础,站点面积加大。
3.) 铁栅栏围墙BOQ所报为10m x10m,而实际需要10mx12m;
4.) BOQ里的铁塔基础没有报打桩费用,而拉各斯的大部分站点需要桩基础。
三 主合同变更、索赔管理
由于以上原因,实际的土建工程实施造价高出原投标价约200~300万美金。如果后期工程实施不能够成功的向客户提出变更索赔的话,将导致公司的巨大利润损失。而南非片区客户经理认为,该项目的合同商务已经很好,合同价格完全可以涵盖变更费用,且以上问题都是我方的投标失误造成,向客户提出变更索赔似乎于理不合。
项目组经过主合同分析,发现主合同的内容大部分涉及到的是主设备的销售,安装和维护,对于土建工程部分提及甚少,有关土建服务的内容几乎没有涉及,很多条款含糊不清,合同没有明确 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在主合同中对变更没有任何明确说明,这些使得后期很难向客户提出变更,并且变更内容和价格争议很大。
为了避免损失,项目组从主合同、技术方案、合同价格、文档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与分析,及时与客户澄清主合同类型,引导客户同意将主合同定义为可调总价合同,为变更索赔的提出创造了法理基础,同时将变更价格定义为分包合同价格基础上加上10%项目管理费的形式,且征得了客户的认可。
对于上述第一、二、三种情况,项目组经过分析,发现主要是原报价BOQ由于没有经过详勘而与项目实际现场情况不符,如果按照实际条件实施项目就超出了项目的工作范围(SOW),超出部分应该按照变更处理。我们引用了FIDIC合同的“13.1款:Right to Vary(承包商有权变更),(e) any additional work, Plant, Materials or services necessary for the Permanent Works, including any associated Tests on Completion, boreholes and other testing and exploratory work(给永久工程增加的任何必需工作,包括生产设备、材料和服务以及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通过耐心和客户沟通,解释说明,成功引导客户认可上述事项按变更处理。
对于上述第四种情况,由于原BOQ没有相关铁塔地基桩基础施工的报价,而按照Lagos、Warri和PHC三个州的地质条件,估计大约会有80%的站点需要打桩,每个站点打桩成本按3万美金计算达到270万美金,对公司来说将会是一笔巨大的费用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分析FIDIC合同的“4.12款:Unforeseeable Physical Conditions(不可预见的外部条件):In this Sub-Clause, "physical conditions" means natural physical conditions and man-made and other physical obstructions and pollutants, which the Contractor encounters at the Site when executing the Works, including sub-surface and hydrological conditions but excluding climatic conditions. (本款中的外部条件为承包商在现场施工时遇到的自然物质条件和人为的及其他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我们认为,该种情属于不良地质条件,应该界定为承包商不能预见现场地表以下的条件,属于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范畴,索赔的内容包括工期和费用。通过和客户沟通,解释FIDIC合同为国际惯例,最终成功说服客户同意此项索赔事项。
四 变更索赔事件记录:
到目前为止,项目组已经向客户提出了4份变更申请,其中3份已获得客户的签字批准,另外一份也即将获得批复,总金额约为140万美金。后续变更项目组将继续按照这种方式操作,同时在项目管理方面做到精细化管理,及时做好文档记录,及时向客户提出变更索赔需求,并要求客户现场签署变更文档,使该项目变更为土建工程创收的一个主要利润增长点。
1.) 2007年7月17日,根据现网的情况,在完成无线网规和TK网规的全面设计和报价后,项目组完成了的公司内部的合同更改,由于投标时我司没有进行详勘,最初的TK设计方案中,主要用到了40M和50M的轻、重型铁塔,但项目启动详勘后,在网规规划设计上做了一些改动,主要是铁塔在原有的塔型上增加了60M,70M,45M的轻重型塔,方仓和FENCE的规格尺寸也随之增大。为了及时的记录此项变更信息,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与客户方的项目经理进行了澄清,并提交变更申请,书面说明了由这些变化带来的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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