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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为什么需要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是一个企业的基本资源,也是最稀有、最昂贵、最易损坏的资源——福特汽车公司纳事迹:一种受控制的管理不当的实验——西门士公司和三菱公司的例子——福特和列宁——福特汽车公司的事迹的教训——管理比所有权重要——英国工业的“管理差距”——管理是“相位的转变”而不是适应——管理是一种自主的职能,而不是一种被授权的职能 管理人员是工商企业的基本资源。在一个完全自动化的工厂中,可能完全没有一股的职工,但会有管理人员干事实上会比以前的工厂有多得多的管理人员。 在绝大多数企业中,管理人员是最昂贵的资源——而且是费旧最快、最密经常予以补充的一种资源。建立一支管理队伍需要多年的时间,但只要有短时期的处理不当,这支队伍就会垮台。管理人员的人数以及每一管理人员所代表的资本投资必然会持续地增长——正如它们在过去半个世纪中的增长那样。与此同时,企业对其管理人员的能力的要求也将提高。每过一代,这种要求就提高一倍,没有理由期望这种趋势在今后数十年中会减慢下来。 管理人员管理得好不好以及被管理得好不好将决定企业的目标是否能达到,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对劳动者和劳动管理得好不好。因为,劳动者的态度所反映的首先是他的管理当局的态度。它直接反映出管理当局的能力和结构。劳动者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被管理的方式。 过去二十五年中,每一地方的管理人员不断地参加各种讲习班、演讲会和讨论会,互相告诉,他们的职责就是管理属下的人员;互相勉励,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这项职责上,互相就“下行的信息交流”提供冗长的建议和昂贵的玩意儿。但是,我至今还没有发现一位管理人员,不论他是什么级别或担任什么职位,不是把同上面的关系和信息交流放在首要地位的。[1]每一位副总经理都感到他同总经理的关系真是一个问题。以此类推,直到第一线的监工、生产工长或主办文书,都认为只要其“上司”和人事部门不来于与他,肯定可以同他的下级处得好。 不像人事部门人员所想象的,这不是一种人性反常的标志。同上面的关系本来就是一个管理人员所首先关心的。做一个管理人员就意味着分担企业成就的责任。一个没有被期望承担这种责任的人,就不是一个管理人员。 这些使管理人员感到烦恼的同上面的关系问题——同他自己的上司的关系;对于期望于他的是什么的疑虑,他难于把自己的观点陈述上去,难于使自己的计划被接受,以及自己的活动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同其它工作部门和参谋人员的关系,等等——这些全都是对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的问题。 福特汽车公司的兴起、衰落和复兴 亨利·福特的兴起和衰落,以及福特公司在他孙子手中复兴的事迹曾被多次讲述过,已成了民间传说了。每一个人都曾听到过以下的事: ——亨利·福特在1905年时从一无所有开始,十五年以后建立起了一个世界上最大和盈利最多的制造业企业; ——福特汽车公司在二十世纪初叶在美国汽车市场上占统治地位并几乎垄断了整个市场,在世界上其它的绝大多数主要汽车市场上也占统治地位; ——另外,它从利润里面积累了十亿美元左右的现金储备; ——只过了几年,到了1927年,这个似乎是不可摧毁的企业王国已摇摇欲坠了。它已丧失了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勉强维持一个第三位;几乎有二十年,每年都赔钱,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都无法进行有力的竞争; ——1944年时,公司创立人的孙子亨利·福特二世,当时只有二十六岁,没有任何训练或经验,接管了这家公司,并在两年后通过一次宫廷改变把他的祖父推下了宝座,引进了一套全新的管理班子并拯救了公司。 但是,人们没有普遍地认识到,这个戏剧性的故事的意义远超过一个人的成功和失败,而首先是可以称之为一项受控制的管理不当的实验。 福特一世之所以失败是由于他坚信一个企业无需管理人员和管理。他认为,所需要的只是所有主兼企业家,以及他的一些“助手”。福特同他同时代的美国和国外企业界绝大多数人士不同之处在于,正如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那样,他毫不妥协地坚持其信念。[2]他实现其信念的方式是,他的任何一个“助手”,如果敢于像一个“管理人员”那样行事、作决定或没有?福特的命令而采取行动,那么无论这个人是多么能干,他都要把这个人开除。福特的这种方式只能称之为对一种假设的试验,而其结果证明完全行不通。 其实,使福特的事迹具有特色——而且具有重要性——的是福特能够试验其假设,这一方面是由于他活得很久,一方面因为他有十亿美元支持他的信念。福特的失败并不是由于个性或气质,而首先和主要是由于他拒绝承认管理人员和管理是必要的,拒绝承认管理人员和管理要以工作和职能为依据,而不能以“上司”的“授权”为依据。 但是,福特关于无需管理人员的信念并不是绝无仅有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另外两家成长中的大公司也有着类似的经验。这两家公司就是德国的西门子公司和日本的三菱公司。 沃纳·冯·西门士(Werner Von Siemens,1816——1892)是一个与亨利·福特的个性极不相同的人。他是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家之一,无论是对职I或共事的科学家都极为关心和体谅。他所创建的公司至今仍具有互相忠诚和对人负责的特点。但西门士并没有“管理人员”,只有“助手”和“副手”。西门士公司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期都取得了令人注目的进展,然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了,逐渐地失去了控制并成为“难管理的”,并且实际上也没有了管理。英国的西门士公司原来是西门士集团中最兴盛的一个企业,由于管理不当而垮台了,以致不得不关闭。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出现了竞争对手,主要是埃米尔·拉特瑙(Emil Rathenau)在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密切协作下创建的德国通用电气公司。西门士公司尽管以前长期拥有领先地位,但在曾经占有统治地位的一些市场中迅速地丧失了阵地。然而,西门士公司与福特公司不同,并不拥有几乎无限的财务资源。当公司的创建人死后五年的1897年,该公司不得不求救于资本市场。当时的一位银行家乔治·西门士是沃纳的堂兄弟,正担任着德意志银行行长(见第四十九章)。他利用西门士公司急需资金的机会迫使公司创建人的子孙和继承人接受一种管理结构和一批管理人员。他们虽然不愿意,也只好接受。 西门士公司创建人的后裔们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公司中仍有很大权力,并且至今仍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但是,1897年的改组却创立了各种管理职位。这些管理职位是以任务和职能为依据,而不以西门士家族成员的怪想甚或愿望为依据。经过了不多几年,这个一度岌岌可危的公司重新获得了活力。本世纪初,德国的电子工业处于动荡整顿时期。其新的产业结构是以西门子公司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十年以前在乔治·西门士的压力下,主要由公司内部人员组成的新的、专业的管理当局,制定出了一个合并和一体化的方案,把新合并进来的公司纳入西门子公司的结构之中,从而保证了该公司在欧洲电子工业中又有四十年占领先地位。 日本三菱公司的创建人岩崎弥太郎(1834—1885)的个性同亨利·福特也完全不同,同沃纳·冯·西门士也不同。他也具有吸引、培养、使用第一流人才的很高能力。但是,正像前面讲到的那两个人那样,他并不相信管理人员。日本的传统是“家”——“家族共同体”。在其中,由年长者掌权而不是按所有权来掌权,并且由集体来从事工作。[3]岩崎弥太郎有意识地同这种传统彻底决裂,坚持由所有主兼企业家享有全部权力并承担全部责任。这对他来讲就是“进步”和“西方化”。他像福特一样,被迫把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他像福特一样,也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一种讨厌的、束缚人的形式。他发出指令,全部所有权永远归一个人、归家族的首脑所拥有。所有的决定应该由这个人、而且只由这个人来做出,其他人只是他的“助手”并执行他的命令。岩崎弥太郎于1867年——正好在明治维新以后——作为一个身无分文的武士(世袭的战士)开始其事业。十五年以后,他的公司成了日本的领头企业,超过了三井公司和住友公司这些创建于十七世纪时的更老的企业。但在那个时候,正如1920年时的福特汽车公司那样,三菱公司的发展速度放慢了,开始摇摆不定并明显地暴露出开始衰败的迹象。对三菱公司来说幸运的是,岩崎弥太郎在1886年刚五十岁时就去世了。他所信托的同事,虽然当年曾保证要遵守他有关由家族之长掌握全权的规定,在他去世后立即进行改组并建立了日本最强大、最专业化、最独立自主的管理集团。原来的家族成员虽然受到很大的尊敬,但被完全排除在管理集团之外。三菱公司的兴起和发展只是从这时才真正开始。 但是,拒绝接受管理人员和管理班子的,不仅有十九世纪的企业领导人,而且还有列宁。共产主义俄国的许多基本问题和困难正是由于列宁的这一拒绝。 可以说,福特的不恰当的个人管理、与现实的脱离以及日益依赖于秘密警察首脑(他依靠密探和恐怖来统治),主要不是由于他个性的特点而是由于他那学说的后果。同样可以说,斯大林主义及其恐怖、清洗、怀疑猜忌、依靠警察告密者和谄媚拍马者,也不可避免地是下述信念的后果。这个信念就是认为:管理人员和管理班子是多余的,“伟大人物”及其助手和帮手——即其朝臣——就能够统治庞大而复杂的组织和结构。 通用汽车公司——一种相反的实验 二十年代早期,当福特着手证明其无需管理人员的假设时,新接任通用汽车公司总经理的小艾尔弗雷德·斯隆(A1fred P.Sloan Jr.) 在实验一种相反的假设。当时,通用汽车公司几乎要被庞然大物的福特汽车公司压垮了,只能勉强地维持一个软弱的第二号位置。它当时是由一些敌不过福特汽车公司的竞争而出盘的小汽车公司拼凑起来的,比一个临时凑起来的金融投机组织好不了多少。它当时在生产线上没有一种能胜过对手的汽车,没有经销商组织,没有财务实力。以前各个小公司的所有主都拥有自主权,其实就是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把他以前的公司当成自己的独立王国一样来作不恰当的经营。但是,斯隆深入思考了通用汽车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应该是怎样的[4],并把他那批不守纪律的独立诸侯改造成了一个管理班子。通用汽车公司在五年之内成了美国汽车工业中的领先者,并一直保持到现在。 二十年以后,亨利·福特的孙子把斯隆的假设重新付之实验。福特汽车公司当时几乎要破产了。二十年代初期积累起来的十亿美元现金资产由于填补每年的亏空已用光了。年青的亨利·福特二世在1946年接管公司以后,立即就在其公司中着手进行斯隆在二十年以前在通用汽车公司中所做的事。他创建了一套管理结构和管理班子。福特汽车公司在五年之内就在国内外重新获得了发展和获利的力量。它成为通用汽车公司的主要竞争考,而在迅速发展的欧洲汽车市场上甚至超过了通用汽车公司。 福特汽车公司事迹的教训 福特汽车公司事迹的教训是,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是工商企业的特殊需要,是其特殊器官和特殊结构。我们可以十分肯定地说,企业没有管理人员是不行的。不能认为管理部门所做的是所有主授权给它的工作。管理部门之所以需要,不仅由于工作量太大,任何一个人部不可能单独完成,而且由于管理一个企业同管理一个人自己的财产是根本上不同的两回事。 亨利·福特以及西门士和岩崎弥太郎之所以未能看到转而采用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的必要,是由于他们认为(正如各种教科书还在告诉我们的那样),复杂的大企业是由。一个人经营的小店铺有机地“演变”而来的。当然,福特、西门士和岩崎弥太郎开始时规模都很小。但其发展不仅引起规模的变化。到了一定的程度,量转变为质,它们不再是“他们个人的企业”而成了一个工商企业,即成了一个要求有不同的结构和不同的原则的组织——一个要求有管理人员和管理班子的组织。 从法律上讲,管理部门看来好像仍是接受所有主的授权,即使在苏维埃制度下也是如此。但是,缓慢演变的现实教训却是,管理部门优先于所有主,实际上是高于所有主,至于在大企业中是这样。即使对大企业拥有全部所有权的所有主也不得不从属于管理部门本身。所有主的所有权在法律上讲虽然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所有主不使自己服从于企业对其所有权进行管理的需要,就会碰到困难,甚至会失去其所有权。 可以设想,当乔治·西门士迫使其年青的堂侄们或者接受管理当局,或者放弃控制权时,心中正是这样想的。作为一种法律学说——虽然还只是一种新产生的而不是一种已明确形成的——它也许是在美国首先形成的。美国空军在五十年代早期同霍华德·休土(Howard Hughes)和休士飞机公司进行谈判。休士拥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和财产,他拒绝让专业管理人员管理该公司,而坚持由他自己来管理,正如三十年以前由福特自己经营福特汽车公司那样。于是,休士飞机公司的主要顾客,美国空军就给休士一份最后通牒:或者你把你的股权交给一个信托基金会并让专业的管理当局来接管,或者我们使你那公司破产并迫使你完全离开。休士通过他的一个信托基金会保持了自己的所有权,但完全放弃了对公司的控制权。 下一个案例也同霍华德·休士有关。据说,他作为美国一家大航空公司——美国环球航空公司的完全所有者,把该公司的利益从属于他的其它一些公司的利益。对一个所有主来讲,这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他可以随意处置他的财产。但美国环球航空公司对休士起诉,要求赔偿一亿五千万美元的损失。美国环球航空公司在初审和复审中都胜诉了,只是在1973年最高法院的审理中,才由于这是一个专门性事项而败诉。最高法院认为,这是有关民用航空局的事情,普通法院无权受理。但是,即使是所有主也必须如一个管理人员那样来行事(至少在大公司中是如此),这一原则是没有争议的。 当德国银行于六十年代末期来挽救克虏伯公司时,在克虏伯家族对其公司的处理,也应用了这一原则。该公司全部属于克虏伯家族所有。但德国银行显然认为克虏伯家族把该公司作为财产来处理是不恰当的。七十年以前,西门士还努力使西门士家族保持其所有权,而德国银行在处置克虏伯公司时却迫使克虏伯家族完全放弃了所有权和控制权。 从其产生来看,可以说,管理部门并不是由所有主自己管理的小公司演变而来的结果,而是从一开始就是为本来就是大而复杂的企业设计的。 美国庞大的铁路事业横跨过漫长的距离。它要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建设铁路路基的工程问题,筹集巨额资金的财务问题,获得建路特许权、土地征用权和补助金的政治关系问题等。而这个铁路事业是可以称之为“管理”的第一个企业。事实上,在美国内战后不久为长距离的、横贯大陆的美国铁路设计出来的管理结构基本上维持至今没有改变。大约在这同一时期,在欧洲大陆上为首批出现的全国的而非地方的银行[5]设计出了一套管理制度。而在远方的日本,明治时期财团的创建人——三井、住友以及岩崎弥太朗在三菱的继承人——以一种新的方式运用日本的传统方法,也给庞大而复杂的企业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 直到三十年或四十年以后,管理部门的应用才从原来就是大企业的企业移植到已成长为大企业的企业中去。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乔治·西门士如何在1897年利用他的那些在西门子电气公司中的堂侄们对资金的需要为杠杆,迫使他们虽然不愿意也只得接受管理部门。大约在这同一时期,安德鲁·卡内基和约笛·D·洛克菲勒也分别在钢铁工业和石油工业中引进了管理部门。稍迟一些,仍是那个皮埃尔·S.杜邦把杜邦家族公司进行了改组,引进了管理部门,使之既能得到发展,又保持杜邦家族的控制权[6]。杜邦在1915年到1920年期间为其家族公司所建立的管理结构,在几年以后成为通用汽车公司“专业管理结构”的出发点。那时,杜邦获得了近于破产和摇摇欲坠的这个汽车公司集团的控制权并使小艾尔弗雷德·斯隆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 虽然并不能证明,但有很大的可能,英国在十九世纪后期之所以从世界经济领先地位跌落下来,主要不是由于它技术上的差距,而是由于它在管理上的差距,即未能在一种真正的管理的基础上改组其已成为庞大而复杂的工商企业。 英国不是改组其公司,而是采取一种妥协的办法。结果,其公司“董事会”既不是一个监察机构,又不是一个真正的管理机构,而是这两者的一种混合;因而,管理人员的作用、职能和权力均未明确规定。为了了解其区别,人们只要比较一下英国化学工业[7](它在1870年在世界上占领先地位,而到二十年以后就只居“陪衬”地位了)的发展记录和钱德勒有关杜邦公司的描述。直到1926年,当英国所有的大化学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帝国化学工业公司时,其首届董事会既是一个高层管理机构,又是代表以前各创立者家族有钱的外行们的一个混合体——在董事会之内或之下没有明确的结构。德国的法本化学公司是略早几个月以一种类似的方式成立的。但德国人一开始就把同财务、家族、权势有关的人物排除在管理结构之外,而把他们全部安排在一个不进行实际管理工作的监事会之中。有少数创建家族的成员被安置在管理董事会之中,但他们是作为专业管理人员来服务的,即具有具体的职位、职能和权力,并在管理班子中与其他人处于平等地位。这个管理班子则由没有家族或所有权背景的专业人员占统治地位。 管理是一种“相位的转变” 从所有主兼企业家在其“助手”的帮助下可以经营的企业转变为要求有一个管理当局的企业,类似于从液体到固体的转变,是一种被物理学家称之谓“相位的转变”。这是从一种物质状态、一种基本结构到另一种的突变。斯隆的例子表明这可以在同一个组织内实现。但斯隆改组通用汽车公司的事例还表明,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根本改变人们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看法。 人们可以把老福特试图经营的企业同斯隆所设计的企业比作两种不同的有机体——带有硬甲壳的昆虫和有骨架的脊椎动物。英国生物学家达西·汤姆逊(D’Arcy Thompson)表明,由硬甲壳支撑的动物在大小和复杂性上只能达到一定的程度。超过了这一程度,陆地上的动物必须有一个骨架。但这骨架从其渊源上讲并不是从昆虫的硬甲壳演化来的,而是有着不同渊源的一种不同的器官。同样的,当一个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以后,就必须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虽然是代替所有主兼企业家式的“硬甲壳”结构的,但并不是它的继承者,而是它的代替者。 一个企业达到什么阶段就必须由“硬甲壳”转变为“骨架”呢?[8]其分界线大致在企业达到三百人至一千人的规模时。更重要的也许是复杂程度的增加。当有许多工作需要互相协调配合地进行,人们需要进行信息交流时,就需要有管理人员和管理当局了。否则,事情就会失去控制,计划就不能变成行动,更糟的是,计划的不同部分进度不同,完成的时间不同,目标不同,以及“上司”的好恶压倒了成就的取得。到了这个地步,产品可能是出色的,人员也是能干而积极的,上司可能是——而且常常的确是——有很大能力和个人力量的,但企业却开始摇摆不定、停滞并很快走下坡路,除非它改而采取管理人员和管理结构的“骨架”。 亨利·福特——以及年青的西门士们、岩崎弥太郎、列宁——不想要管理人员;但其唯一结果是他瞎指挥管理人员,为他们确定一些不恰当的职位,造成猜疑和挫折的心理,使其公司组织不当,打击并分裂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在这些领域中的唯一选择是把这些工作做得好或做得不好。但这些工作本身是无法逃避的。这些工作做得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是存在并兴盛,或衰落以至最后倒闭。[1] 这将于第三十八章中作进一步的讨论。 [2] 关于亨利·福特,见我的论文《亨利·福特》,该论文载于我的书《人、思想和政策》(哈珀—罗出版公司,1971年),英国版的名称是《新市场》(海因曼出版公司,1971年)。 [3] 见知惠仲值的《日本的社会》(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70年)。该书是想了解日本的组织如何进行工作的人的“必读书”。 [4] 关于小艾尔弗雷德·斯隆,见我的《为成果而管理》一书及斯隆本人的著作《我在通用汽车公司的年代》(1964年) [5] 关于这点,见第四十九章中有关乔治·西门士和德意志银行的事迹。 [6] 关于皮埃尔·杜邦,见小艾尔弗笛德·D·钱德勒和斯蒂芬·萨里斯勃雷的《皮埃尔·杜邦及现代公司的形成》(哈珀—罗出版公司, 1971年);以及小艾尔弗雷德·钱德勒的《战略和结构》(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62年)。 [7] W.J.里德:《帝国化学工业史,第1卷,1870—1920》(牛津大学出版社,1970年)。 [8] 关于这点,并见第五十三章和第五十四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