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31 5:24:33
浅谈管理中的监督与信任

  监督与信任是二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监督要基于信任与事实,要进行跟进与检查,并成为日常例行工作。但不要让员工感受到自己在监督下工作,从而失去相互信任的氛围。

  监督的目的有二个;一是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其次是验证信任。而信任能使被动服从成为主动行动,它是对员工最大的激励,也是最好的约束,并能大大降低监督成本。当然信任不表示不要监督,因为监督是信任的必要前提和条件,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可能有信任。信任的程度因人、事、时不同而不同,信任程度的增减要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偏听偏信、道听途说和被某些表面现象所迷惑。

  在日常工作中,要达到既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和有效的监督,又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精神,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我认为要充分认识以下几点:

  一、要有鼓舞人心的企业愿景,让员工有使命感,觉得自己工作很有意义,而愿意为之付出。“士为知己者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要让员工在企业有长远工作的意念。就必须有一种监督与信任的企业文化,要宣传重视监督与信任的理念,使之贯穿到日常行为中去,让行为变成习惯。在处理监督与信任矛盾时,要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验证信任,不能凭管理者的个人看法和喜好来决定信任度。要制定企业内部的晋级、加薪等制度,使员工真正认识到自己在企业的美好前景。

  二、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只有严格的管理机制才能使企业有效地运行,只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有最大的信任度。但制度的制定,以及涉及员工的任何决策的形成,应尽可能做到民主讨论,集中决策。尽可能深入员工去获得第一手资料。尽可能做到沟通,取得共识。提问、聆听、反馈,告诉员工为什么要这样做,目的是什么。员工认为他们的想法得到了尊重,是对员工最大的信任,员工就会心服口服,从而变为自觉的行动,就能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若是采用简单的命令,处处设防、层层关卡、疑虑重重,又如何能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呢?管理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绝大多数员工都是想把工作做好的,是有强烈的主人翁思想的,只是能力、水平和客观条件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没有做好而已。

  三、要用原则进行领导和管理,原则和制度有区别。制度是强制性的,而原则相对有较大的空间,同时又有相对明确的理性,所以原则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精神,更能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既然信任能使人得到尊重,能使人成为主动,能使人觉得自己的付出有意义,那么在原则上就必须对所有人表示信任。当然信任是在有效监督的前提下,达不到信任程度时,必须依据充分的事实增减信任度。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就是这个道理吧。

  信任是用人的基本原则,监督是用人的必要制度。信任来自于有效的监督。二者既对立又统一,必须正确运用。

  (本文来自“思步网”,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http://www.step365.com/article-173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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