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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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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主:海天之际    管理员:暂无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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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楼主

海天之际
PMB:3565
省份:山东
行业:综合应用
注册:2007/10/9
  
  
在我国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建筑法》以及《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除了要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以外,还要受有关合同的约束,这些合同主要是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以及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承包合同》。

工程建设监理主要涉及三方当事人,即项目法人(业主)。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商。正确认识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助于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⑴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我国,所谓项目法人,是指由投资方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组织。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建;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项目,如果只设立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则该原有企业即为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①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③监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④违约责任;

⑤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

在该合同法律关系中,监理单位通过付出智力劳动取得报酬,而项目法人则通过支付报酬换取监理单位的服务。但是,这种服务不能违背监理单位执业应当遵守的公正、公平,忠于监理职责,维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双方地位的平等性集中表现在,彼此之间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民事义务,是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并以监理合同的形式予以确立的。

③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授权和委托关系。

监理合同签订后,项目法人把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管理权授予监理单位,委托其代为行使。项目法人的授权委托是监理单位依法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直接依据,是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的本质要求。

正确理解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践中尚应注意把握如下两点:

其一,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一般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通常雇佣与被雇佣关系,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前者支配后者,后者的工作具有从属的性质。而在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的关系中,后者虽然要依约完成前者所委托的事项,但依法必须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作,而不受前者意志的支配。

其二,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一般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民法通则》第63条第之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监理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且,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①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两者同为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建造合格的建筑产品而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两者都是在工程建设的法律规定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约下进行工作,进行工程建设。两者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②施工单位必须依法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

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没有合同法律关系。但是,监理单位是依法执业的机构,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单位可行使项目法人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部分权力。换言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其权力来源一是法律规定,二是项目法人(委托人)的直接授权。因此,施工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应当接受监理单位依法对其履约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

(3)实行监理制下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关系

①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确定。

②在建设监理制下,项目法人不再直接与施工单位打交道,而是通过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打交道;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相互提出的任何工作要求,均应通过监理单位负责送达,而不得绕过监理单位由双方直接处置,即使某些要求的确认权或处置权不在监理单位受委托的权限内亦应如此。

③对施工单位而言,如果由于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而造成其损失的,应通过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索赔要求,实体上的赔偿义务仍由项目法人承担。

回复 | 引用 发表时间:2009/1/7 10:22:00

hztxt
PMB:8
省份:北京
行业:综合应用
注册:2009/1/13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 楼
是的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1/13 11:25:45

jvyee
PMB:395
省份:北京
行业:IT软件
注册:2008/5/26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 楼
资料贴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1/13 13:32:17

281808
PMB:29
省份:浙江
行业:通信与网络
注册:2005/12/6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3 楼
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由监理合同所确定.如果在项目规划阶段委托监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关系.监理单位与设计院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如果存是设计阶段委托监理,与建设单位还被委托与委托关系与设计院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如果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则与建设单位还被委托与委托关系,与设计院则是平行合作关系,与承包单位是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1/13 15:07:33

yuzhongjun2009
PMB:8
省份:湖北
行业:生产制造
注册:2009/1/22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4 楼
知道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2/11 22:51:55

kinchen
PMB:103
省份:上海
行业:生物化工
注册:2009/3/2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5 楼
了解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3/2 12:38:33

sew
PMB:0
省份:江西
行业:媒体广告文体
注册:2009/3/9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6 楼
需改进!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3/9 11:35:47

sew
PMB:0
省份:江西
行业:媒体广告文体
注册:2009/3/9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7 楼
目前的监理公司还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3/9 13:01:10

sew
PMB:0
省份:江西
行业:媒体广告文体
注册:2009/3/9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8 楼
尚需努力!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3/9 13:01:35

imsun
PMB:5
省份:山西
行业:房地产
注册:2009/3/5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9 楼
在工程实践中,往往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界限不清,项目法人会越权管理,或者是不信任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3/9 14:58:22

lych8660
PMB:31
省份:云南
行业:综合应用
注册:2009/2/18
  
  
标题:Re:在我国,监理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0 楼
谢谢资料
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09/3/10 16: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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