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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如何认定转包及违法分包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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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yn2008 PMB:55 省份:广东省 行业:政府与NPO 注册:2010/7/5 |
1、转包的认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的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违反本办法第12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2、违法分包的认定 |
回复 | 引用 发表时间:2010/7/7 9:09:47 |
![]() feijun1971 PMB:83 省份:安徽省 行业:房地产 注册:2011/3/15 |
标题:Re:如何认定转包及违法分包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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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引用 回复时间:2012/7/27 8: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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