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跨国公司的研究开发战略,已由单纯的母国中心主义转向以母国中心为主、地区中心或国别中心为辅方向发展,其扩散态势呈快速上升趋势。从全球来看,跨国公司R&D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表现为:
(1)跨国公司海外R&D分支机构数量不断增加;
(2)跨国公司海外R&D支出占总R&D支出的比例不断上升;
(3)跨国公司国外R&D分支机构的专利日益增多。 据我国商务部统计,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已经超过690多家。研发机构的不断扩散,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意味着我们可以低成本的利用“溢出效应”,从而促进产业升级和扩大出口。但是,在母国和东道国博弈的过程中,充满了风险和矛盾。必须采取正确的对策才能充分利用“溢出效应”,避免“挤出效应”。 一、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的“溢出效应”分析 传统理论认为,R&D关系公司的经营战略,具有一定的聚合和规模效应,要求研究机构之间位置相近。由于经营战略常常是由公司总部决策,因此,R&D机构一般位于母公司。这种集中化的R&D方式现在来看已经越来越不适宜,因为:(1)由于知识经济的兴起,许多与知识经济相关的资源是跨国界存在的,跨国公司要获得新知识,同时能够从国外大学或竞争者手中得到先进的研究成果,必须在接近新知识源的大学及竞争者的区位建立;(2)市场在国际范围内的竞争,促使跨国公司加快从新产品开发到推向市场的速度;(3)为有特殊智力资源的区域所吸引,发掘当地人才,研究与开发分散化的最强有力的动机是发掘另一国家的研究人才以进入另一科学文化。结果是,跨国公司若要保持竞争力,必须在国际范围内建立研究与开发网络。这样既能从新的知识中心获取信息,又有利于在国外市场实现产品商品化。 (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文献梳理 技术外溢是发展中国家长期吸引外资所产生的客观效果,而同时技术转移、效率扩散和竞争加剧等也会促使外资部门的工资发生外溢。根据Aitken Brian(1996)对墨西哥、委内瑞拉和美国三个FDI东道国作的分析:FDI的流入都导致了三国工资水平的提高。但在墨西哥和委内瑞拉,FDI的流入只导致外资部门的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未发生工资溢出.即当地企业的工资并未同步提高,因而外资和当地企业之间存在显著的工资差异。在美国则发生了工资溢出,由于外资企业大多比美国国内企业规模大、并且更加资金密集,它们之间的工资差异甚至几近消失。Feenstra and Hanson(1997)也认为FDI向一个地区的集中流入会提高对当地熟练劳动的需求,从而提高当地熟练劳动的工资水平。国内学者李雪辉,许罗丹(2002)也对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资集中地区(广东总体和省内各地)的工资水平的影响情况进行了研究,(注:李雪辉、许罗丹:“FDI对外资集中地区工资水平影响的实证研究”,《南开经济研究》2002年第2期。)证实了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和工资水平的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关于FDI对发展中国家所产生的外溢效应,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研究都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即FDI对发展中国家均有一定的技术外溢效应。外国直接投资对当地产出增长的溢出效应主要是通过产生国内生产报酬递增以及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生产附加值的增加来实现的,而这种溢出效应的最终影响,取决于其对国内公司所产生的效率溢出的大小( De Mello, 1997) 。 国内很多学者也认为跨国公司在我国所产生了一定的技术溢出效应。典型的如沈坤荣(1999)通过多元滞后分布模型进行的计量分析发现每增加1%的外商直接投资,(注:沈坤荣:“外国直接投资与中国经济增长”,《管理世界》1999年第5期。)则可通过技术溢出带来全要素增长率0.37%的增长。赖明勇、包群(2002)的分析也证实了FDI对国内技术进步的外溢作用,(注:赖明勇、包群:“外商直接投资与国内投资的经济增长效应比较”,《投资研究》2002年第5期。)并认为现阶段国内投资对技术进步的作用不如FDI明显,根本原因在于FDI代表的投资国与我国的初始技术差距与投资产业导向差异,这种外溢效应因受我国技术吸收能力的影响而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范言慧、段军山(2003年)实证分析表明,(注:段军山、范言慧:“外商直接投资的工资溢出与技术溢出的理论及实证分析”,《湘潭大学商学院工作论文》2003年11月。)在外资集中、技术外溢比较充分的地区,外资部门与国有部门之间的平均工资之比趋向于1,亦即出现了工资外溢,而在外资稀少的地区这种关系是不确定的。 (二)技术溢出与工资溢出 如前面众多学者的研究,外国直接投资在发展中东道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技术溢出现象。技术外溢代表着一种效率的扩散和外商投资企业现有相对优势的逐步丧失,而工资的溢出,或工资水平差异的收敛则显示东道国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的逐步丧失,因此,从某种角度上说,技术外溢与工资溢出同东道国的产业升级都具有一定的联系,即在某种程度上它们都显示了东道国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方向的转化。 技术外溢和工资溢出在向外扩散的途径方面有所不同。Kokko(1994)将其归纳为四种:(1)外资经济的出现,促进当地厂商技术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2)外资企业将相关技术提供给东道国上游和下游的企业。(3)外资企业培训的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在将来可能进入当地企业。(4)外资企业带来的市场竞争压力,促使当地厂商使用新技术以提高效率。技术外溢多是附着于某些载体(如人员、设备等)之上,通过载体的移动而实现的,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主动性。而工资水平的扩散或工资溢出则多不需要载体,因而很大程度上具有被动的色彩,跨国公司的存在增加了市场上竞争的强度,迫使当地企业提高效率,并同跨国公司展开对人才的争夺和提高工人的福利。再次,技术外溢在东道国当地企业的生产率提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技术溢出可以提高东道国企业的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而且技术的引入也直接地降低企业的成本和增加利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技术外溢要先于工资溢出,而工资溢出则滞后于技术外溢。 从长期来看,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则会通过对人员的培训而有助于人力资本的培养与增加劳动市场上技术人才的供给。对技术与管理人才的竞争以及人员的流动也会使他们成为技术外溢的载体,从这一角度而言,技术外溢在长期中将有助于工资溢出。但同时也应当指出,这必须以当地企业具有足够的竞争动力为前提。 进而,在外国直接投资能够带来技术溢出的前提下,类似于库兹涅茨关于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倒U曲线关系,在技术外溢与工资差距之间也存在着一种倒U形关系。 在外商直接投资份额较小的初期(OQ1阶段),技术外溢的作用还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而外资企业对稀缺的人才也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关键人才向外资企业的单方向流动可能会拉大国内部门与外资部门的效率差距,通过外资企业的人员培训所产生的技术外溢与工资溢出都将受到一定的局限。因而在短期内技术外溢会受此影响而较为缓慢,工资差距急剧扩大。而随着更多的外资引入,技术外溢将会在更大的范围内产生,直接和间接的技术外溢使当地企业的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发生进一步提高,对人才的争夺将会在外资部门之外产生工资溢出,当区域内的劳动生产率普遍获得提高,国内部门的工资水平也会随之增长,国内部门和外资部门间的差距也会逐渐缩小(Q2以后)。当外商直接投资在某区域达到一定比例,技术外溢克服了一定的瓶颈约束(如东道国的技术吸收能力增强、东道国市场的竞争程度提高、以及人力资本市场的充分发展等)之后,外资企业的影响力增强,技术外溢就会更加充分,当地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工资差距甚至会消失,从而显示了技术外溢对工资溢出的促进作用。 二、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对先进制造业基地成长的作用机制分析 中国正在成长为世界制造业基地。从世界范围来看,制造业基地有技术类型和成本类型两种,前者是通过先进技术生产出别国所不能生产的产品,后者是在产品具有同等性能和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低成本生产出价格上比别国更为便宜的产品。然而,成本型基地的成本优势会随着经济发展及人均收入的提高而逐渐消失,成本型制造业基地要想保持其持续的竞争力,就必须跟上技术创新步伐,加大科技投入。因此,制造业基地,其核心应是技术,其依托应是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只有夕阳的技术,没有夕阳的产业”。成本型制造业基地只有向技术性制造基地转变,才能成长为一个较为稳定的制造业基地。 (一)跨国公司研发投资国际化对先进制造业基地成长的“溢出效应” 1.落实新发展观,发展知识经济 中国经济粗放型发展给环境、资源方面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发展知识经济是中国经济走出传统模式的唯一出路。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引入,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科研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是符合新的发展观,有利于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2.提升国家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 跨国公司在华大量设立研发机构,其研发活动不但将提高其产品对中国市场的针对性,而且将提高其在华制造活动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 3.有利于技术进步 跨国公司的研发活动会直接导致科技资源和研发技能、甚至国外科技人员的流入。因此,它加快了知识高地的形成,有助于制造业基地科技发展与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还弥补本区域的研发投入。跨国公司研发投资也增加了技术的适用性,有利于对先进技术的吸收。另外,通过关联效应,促进了与跨国公司配套及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 4.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 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分散化有助于雇用和培养东道国的研发人员,促进当地相关的人力资源开发,由此扩大当地的技术基础。此外,随着在外国公司研发机构接受过培训并积累了相关经验的人员流动到当地部门,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分散化还会在当地经济中产生重要的溢出效应。跨国公司为本地企业培训人才提供支持。有些跨国公司还为本土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如摩托罗拉公司与国家计委合作成立了企业优化中心,向国有企业提供各种培训手段、方法和适用的规章制度。到2001年末,摩托罗拉已为400多家企业培训了1400多名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且,跨国公司对其雇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也可为我国企业培训员工提供示范作用,促进当地人力资源的建设。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还有利于吸引我国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工作,留住人才。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设立可以为优秀人才提供丰厚的报酬、优越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富有挑战性的机会、以及极大的个人职业发展空间。 5.有助于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注:曹永峰:“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成长与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国际贸易问题》2004年第12期。) 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广泛的技术合作有助于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广泛而密切的合作,增强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市场观念。促使科研与企业、产业相结合,为生产与科研之间的产、学、研相结合起到引导作用。还引导当地科研人员了解所在领域的研究动向、取得进展的途径、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法等,提高科研人员的素质。提升了当地科研机构的研发管理水平。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W为外资企业同国有企业间的平均工资比、FD为固定资产形成中外商直接投资占国有经济的比重,FDI为外商直接投资的实际发生额。 1993~2000年全国FDI及工资差距变化情况
 (二)跨国公司研发投资国际化对先进制造业基地成长的“挤出效应” 1.争夺资源,加剧技术依赖 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吸走了当地科研机构的一些研发资源,将加剧对跨国公司的技术依赖。跨国公司研发投资对当地科研体系的冲击主要表现在:当地科研机构人才的流失;当地部分保密技术的泄漏;在竞争中,部分水平较低的当地研发机构面临倒闭的可能。 由于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吸走了当地一些科技资源,使得当地自主研发能力受到削弱,导致被“锁定”在依附跨国公司技术的地位上。一方面,技术依赖可能会导致当地在制定技术发展战略时失去主动权,从而技术的引进不是为当地技术的发展提供机会,而是形成竞争。另一方面,对于有技术能力的当地公司也会由于跨国公司技术开发的成本低于自己开发的成本,逐渐依赖于跨国公司的技术研发。 2.控制技术溢出,阻碍当地自主研发 跨国公司在研发国际化中严格控制技术溢出,通过技术垄断保持其垄断优势。同时,凭借其强大的科技资源优势,提高了技术壁垒,阻碍当地的自主研发。 3.工资溢出 跨国公司在研发国际化中会大幅度抬高本土研发人员的工资水平,从而总体上抬高东道国的研发活动的人力成本。 因此,面对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大举进入的新形势,东道国要十分重视如何降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挤出效应”,尽可能地引导其加强与本土经济活动的联系,扩大其“溢出效应”。 三、在华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现实情况分析 (一)跨国公司研发活动在华扩散的动因及特点分析 跨国公司来华设立研发机构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1年,北方电讯公司与北京邮电大学合作建立北邮——北电研究开发中心,在此之后,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势头日益迅猛,过去两年每年跨国公司来华设立的研发机构达到200多家,累计已经超过690家。这些研发机构一半左右是由跨国公司在我国建立的投资性公司设立的,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了250多家投资性公司。这些研发机构累计投入研发经费约40亿美元。分析快速扩散背后的原因,大概有四种。 (1)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及研发合作活动的可分解性为跨国公司R&D扩散提供了可能性。 (2)巨大竞争压力与及对华市场开拓的期盼。 (3)充分利用中国相对低成本的丰富人才资源。以环杭州湾为例:以浙江大学为旗舰的30多所在杭高校组成的人才舰队,每年输出20多万的本科以上大学生,使得环杭州湾地区成为浙江省高素质人才的密集地区。然而与此同时,环杭州湾科研人员的工资水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十几分之一。 (4)我国优惠的东道国政策与及提升企业形象的动机。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研发机构具有如下特点: (1)行业分布较集中。主要分布在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行业。 (2)地域相对集中。这些研发机构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苏州等科研力量比较集中的大城市。 (3)以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为主。非独立法人机构即公司内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在华的研发机构约3/4是非法人机构。这有利于管理与控制,同时也便于尽快将研发产品商业化。 目前,在华外资研发机构也呈现出以下不足: (1)以针对中国市场的研发活动为主,研发活动档次不高。目前,在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主要是针对中国市场进行适应型、专用技术型的研发,以利跨国公司更好地开拓中国市场。创新性研究的比例很低,苏州的调查显示,只有1%的研究是创新性的。 (2)研发活动投入较少。在华外资研发机构具有规模小、投资少、研发活动层次低等特点,在华外资研发机构累计研发投入约40亿美元,而美国的外资研发机构1993年当年投入研发经费就达到146亿美元。2003年苏州的跨国公司子公司研发投入年支出在2000万元以上的仅2家,50%左右的企业年研发开支低于50万元。这与苏州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47亿美元的生产性投入规模很不相称。 (3)溢出效应不明显。从苏州的情况看,外资研发活动与本地合作的不到1%。总体而言,目前外资研发机构的溢出效应尚不明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跨国公司自身战略的原因,也有我国政策、体制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溢出渠道不畅,还有本地企业、研发机构接受辐射能力不足的原因。 四、中国关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现行政策的缺陷以及未来的政策重点分析 (一)中国当前关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现行鼓励政策及其局限性 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大规模进入中国,除了开拓中国市场的原因外,与中国政府的一系列相关鼓励政策也有很大的关系。(注:隆国强:“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机遇与对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4年12月。) 1999年中国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意见》,其中规定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创新的措施。2000年,原外经贸部出台《〈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鼓励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同年,原外经贸部颁布《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通知》,规范了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的形式、经营范围、条件、设立程序,并列出了跨国公司研发机构适用的优惠政策。2000年,海关总署与原外经贸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1年原外经贸部制定了《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对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给予不同的优惠。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三部委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将外商投资研发机构列为鼓励类项目,享受优惠待遇。 除了中央政府制定的鼓励政策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鼓励改策。例如,1999年6月,北京市政府率先出台《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研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地方性规章。三年后,北京市政府新出台的《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规定》于2002年10月1日起实行,对研发机构的人才引进、土地使用、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研究开发方面给予财攻与税收的支持。 综观我国的有关鼓励政策,可以看到如下的局限性:第一,现行鼓励政策着眼于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但几乎没有涉及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溢出效应”,而后者才是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最终目的,是最为重要的。第二,现行鼓励政策主要局限于税收政策,对外资研发机构同样重要的人员入境、居留、土地使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则涉及不多。苏州市政府在对尚未组建研发机构的企业调查中发现,半数以上认为“在研发使用土地和基础设施上优惠不足”,更多的企业对“当地人才政策及出入境法规限制较多”表示不满。第三,现行鼓励政策的力度是不够的。据苏州市政府对该市外资研发机构的调研,有半数企业认为“对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不足”。其依据主要有:一是认为所得税没有得到特殊的减免优惠。二是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没有得到特殊的减免优惠。例如,一些实验用的样机、样车,如计算机研发机构进口用于研究的最新计算机,汽车研发机构进口用于研究的新型汽车等进口时被视同高档消费品一样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三是研发机构技术成果转让营业税减免手续十分繁杂,既要先征后退,又要进行评估,而且评估机构要价不规范,给跨国公司研发活动平添了额外的成本。 (二)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和充分利用“溢出效应”的政策取向和对策分析 随着世界制造业中心向我国转移以及我国巨大市场潜力的释放,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生产投资将进一步增多,对华研发投资将大量增加。为此,我国应利用这一难得机遇,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来此设立研发中心,以促进本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成长。另外,对于东道国特别是中国这样的一个发展中东道国政府而言,如何促进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对东道国的溢出效应,抑制其挤出效应,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1.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来华设立研发机构,并充分发挥开发区的作用,积聚跨国公司研发机构。要选择条件适合的地点,按照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特点设立研发园区,形成具有世界水平的研发集群。建议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小组负责跨国公司研发投资,研究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投资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具体规定,对跨国公司研发投资进行协调、管理,集中解决跨国公司研发投资时遇到的问题。 2.要提高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的档次。一是要鼓励跨国公司整合其在华的多个研发机构,形成在其母公司中地位更高的海外研发机构。二是要鼓励在华外资研发机构从事水平更高的研发活动,从目前以针对中国市场的适应性、专门性研发活动为主,变为更多从事供母公司在全球市场应用的创新性研发活动。三是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四是加强开放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建设,鼓励市场竞争。 3.要下大力气加强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溢出效应。一是要鼓励并规范研发人员的合理流动;二是加强本地配套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技术力量提高配套企业的技术水平;三是鼓励跨国公司研发机构与本地科研机构在基础技术、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四是鼓励跨国公司研发机构与本土研发机构联合承担研发课题;五要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便于研发成果的扩散。 4.确定跨国公司研发投资的重点领域要发挥自身特点和相对优势,确定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重点行业,给予政策和措施倾斜。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我国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养,提高研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以提高本土吸收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