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日志同步发布于帖子:“转:网络暴力的三种形态” 托马斯·弗里德曼说,世界是平的;其实这句话用在网络上更加的合适、贴切:在BBS上没有主席、总理,也没有省委书记、省长更没有老板、老板娘,每一个id都是生而平等的。所以分析家说网络会催进民主,会使得民主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因为虚拟的世界有无限广阔的空间等待着我们去开发、享受,所以每个人都可能在网络上演绎出自己的精彩网络人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互联网上为所欲为。我们不可以在互联网上传播病毒、色情内容、不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诈骗、窃盗私人或公共财产、不可以在互联网上教授别人如何制造炸弹;说到底网络共同体只不过是现实共同体的延伸。现实共同体的一些准则、法则依然在网络上有制约作用,现实中不容许暴力、认定暴力是非法的,同样网络上也不容许暴力。
就目前来说,鄙人认为网络存在着一下三种暴力形态:
一、谩骂、诽谤、侮辱。每个人都是通过一个或者一串虚拟的ID在网络上生活,正是虚拟造就了网络的精彩,用比尔·盖茨的话来说,没有人知道你是只狗。同样虚拟也使得网络谩骂、诽谤更加的肆无忌惮与不可遏制,对于自己看不惯的id,与自己的立场相反的id,动辄就爆粗口。在现实中被认为极其没有教养的“草”、“靠”、“傻逼”,在网络上真的是太稀松平常了。
有时候惩治也无法阻止网络上的谩骂,毕竟注册一个id成本实在是太低了,你只要花费1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拥有一张通行证,黑户在网络上永远也不存在。有人说,可以依靠网络实名制来规避,但网络毕竟是网络,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恐怕时机还不成熟:就政府而言,网络实名以后,如何保证其安全呢?就网络运营商而言,网络实名必然带来其pv的下降,而没有pv当然收入就会减少,所以他们也不愿意推动网络实名。
阻止此类网络暴力,在依赖于网络虚拟空间自身规则前提下,更多的恐怕还要靠网络id自我的约束。网络id也应如现实中人一样,应持有一种id的荣誉感与尊严感。毕竟谩骂、诽谤、侮辱别人的确是有失体面、有失教养的事情。
二、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猎奇是每个人的天性,道德感与正义感也是每个人的天性,当两者碰撞到一起的时候,就有了人肉搜索的力量。其威力,我们看看周老虎的下场,就知道了。当然这是人肉搜索正义的一面,应大力的支持;尤其是在一些公共事件中:诸如华南虎、汶川地震,我们应多加鼓励。
然而人肉搜索往往更多的演变为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以及对个人生活的伤害:“铜须门”主角最后连学校都不敢去了,有人甚至威胁要买他的头颅;青岛女孩王千源的家门口被泼了大粪;出轨者王菲更是被搞得患有精神病了……
我非常理解网民们朴素的道德正义感,每一个人目睹这些不平事都会怒火中烧。但我们是否应该清醒的意识到,今天你贴了别人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下一次有可能就是你的被人贴了。我们应该拒绝这种“道德”行为,因为它本身就违背了正义,到最后更可能成为多数人的暴力。
那么如何平息我心目中燃烧的“正义”之火呢?对于小偷,对于卖国者,我们应该教由法律处置;对于第三者,只好教给上帝和他/她的父母了
三、谣言。我将谣言列为网络暴力的最后一种形态。如果前面两种网络暴力可以命名为硬暴力的话,那么可以将谣言称作软暴力。前两种暴力都是可见的、也是可以判断的;但谣言在第一时间内却无法辨其为伪,有更大的隐蔽性,其伤害性也更大。
撒播谣言者,无非有两种情形:其一,因为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出现了巨大的偏差,有违事实,此为无心之过;其二,故意为之,为了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或是为了利益或是为了中伤,故意撒播谣言。
汶川地震期间,网络上曾有人爆出消息:北京将发生六级地震;李宇春假献血,一张图按着左手,另一张图按右手;姚明只捐50万元,美国飓风灾害他都捐了100万美元。这些谣言给民众以及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与伤害。最近又有人在网络上爆料说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是美国间谍已经被国安部门带走调查,而事实是吴老当天还出席了在北京顺义一家宾馆举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研讨会。此次谣言给吴老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还有此前有关媒体报道韩国某教授的研究成果说孙中山是韩国人,最好也被确认为是假新闻;而此新闻一度使得网民对韩产生极大的敌对情绪。最后有消息称此为某些极具险恶用心的人故意为之。
其实规避谣言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信息的公开化,充分赋予网民的知情权。问题就会变得很简单!
总之,网络是每一个网民的家园,充斥网络暴力的家园绝对不是网民们想看到的。杜绝网络暴力人人有责,只有这样你才可能不会被暴力所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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