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2024》---全景推演图 [fhyq 修改于 2024/8/27] 状态 开放帖 浏览量 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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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技术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部门)总咨询师应依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在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内设工程勘察设计部,其中包括项目总工程师、总设计师(总建筑师)、专业设计组长、工艺(功能)需求管理主管、BIM主管等岗位,负责工程勘察和设计及技术控制的咨询及管理工作。 7.1.2 (咨询任务)工程勘察和设计咨询及管理宜包括需求管理、系统分析、工程「技术控制」(或称技术顾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规划及概念方案设计(或称概念设计Conceptual design)、初步设计(或称基本设计basic design)、施工图设计(或称详细设计Detailed design)及专项设计等相关专业咨询业务。 7.1.3 (咨询目标)工程勘察和设计咨询的主要目标应注重开发建设项目产品全寿命周期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宜采取项目综合性咨询,统筹考虑影响项目产品全寿命的各种因素,增强产品设计的全面性。宜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关注项目产品在项目全过程中的演化,始终保持其功能和价值“处于有效传递”。 7.2 工程技术管理策划 7.2.1 (实施计划)工程勘察和设计管理实施计划应由工程勘察和设计部专业总师组织本部门编制,并应经总咨询师审核后,纳入《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 7.2.2 (编制依据)工程勘察和设计管理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行业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勘察和设计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 2 「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 5 「委托人」对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的分解设想要求。 3 投资策划和决策、需求管理等有关的成果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 4 项目所在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 6 委托人对项目的建设标准、使用功能、风格形式、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对项目的设计进度、设计费用、设计质量等目标的控制要求; 7 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程勘察和设计经验。 7.2.3 (策划内容)工程勘察和设计管理实施计划应包括勘察和设计工作的(体系)原则和目标、依据资料、范围内容、成果要求、岗位、环节步骤、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沟通和报告等具体实施方案,(过程)总图及方案设计(可选,或称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或称系统基础工程)、技术设计(可选)、施工图设计(或称详细工程设计)等设计实施计划,(目标)工程勘察和设计质量、进度和成本等目标管理实施计划,(环节)工程勘察和设计评审管理、设计界面管理、设计限额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实施计划,以及明确项目技术标准、设计方向、技术接口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技术配置状态管理;技术决策程序等工程「技术控制」实施计划等。 7.3 工程技术管理实施 7.3.1 (管理工作)工程勘察设计部宜设置「总工程师」,应依据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实施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工程勘察和设计专业咨询的需求输入(In)、策划(P)、跟踪(D)、评审(C)、成果输出(Out)等各项技术策划、技术控制和设计管理工作。 新7.3.2 (项目前期技术控制)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项目前期决策阶段「技术控制」工作。包括参与环境调查分析、项目构思;参与编制《项目建议书》,地址选择、论证;参与项目可行性(价值)研究,组织项目评估;检査项目建设外部条件的落实情况;《设计方案》的招标或征集、分析及比选;办理规划许可;做好前期合同管理、沟通协调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7.3.2 (设计任务书)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工程勘察和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宜组织项目投资策划咨询组参与工程勘察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核,同时宜听取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维护、工程招采及合同、工程「投资造价」等相关部门或专业咨询组的意见和建议。 7.3.3 (岩土工程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管理工作。编制勘察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组、提供基础资料、审核工程勘察方案、管控勘察外业实施、评审验收勘察内业成果,对整体勘察工作目标进行管控。按照(A)工程项目的要求,核查(D)工程现场地质水文的测绘、勘探、试验、鉴定,审核得到地形、地貌、土质、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原始资料,评审(C)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条件。对岩土工程设计、实施及地质监测进行管理。 新7.3.3 (技术控制)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技术的策划、控制、测试验证、评审和确认工作。①「项目产品」《技术规划》,明确项目技术标准;②「需求管理」,明确设计方向、设计输入。③技术接口管理;④「项目产品」技术风险管理;⑤技术配置(BIM参数)状态管理、设计变更控制;⑥技术数据管理;⑦「项目产品」「技术评审」;⑧决策分析、设计验证、确认等工程「技术控制」工作。 7.3.4 (设计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工作。明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设计阶段,构建工程设计组构架、设计制度、界定设计范围及目标;输入设计依据条件资料(In)(包括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合约规划、聘用专项设计分咨询人及合同订立(需要时)、提供设计依据基础资料、明确报审事项和限额设计);实施设计管理(D)(包括评选报审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计划、确定设计条件、监督履约及实施限额设计、协调设计接口、「专项设计」和设施配套、设计报批报审手续);组织设计评审(C)(包括评审设计大纲、核查设计深度、过程要点控制、评审设计成果、提出设计优化建议)、外部设计审查和验证、设计输出和确认(Out)等。 新7.3.4 (规划概念方案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规划概念方案的技术控制工作。体现(P)方案设计任务书理念,论证(D)总体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或建筑「方案设计」)、价值工程设计和方案比选,对工程规模、功能标准、工艺原则、配套条件、总平面布置等进行协调和控制。 新7.3.5 (初步设计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的技术控制工作。落实(P)初步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论证(D)「总体系统设计」、功能系统的价值工程和限额设计,落实外部条件,确定运营工艺流程,明确横向接口,统一技术标准;确认综合技术经济分析、项目主体工程及各专业的系统设计,确认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建筑结构及机电系统和设备技术参数等。 新7.3.6 (专项技术设计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专项技术设计的技术控制工作。协助落实“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技术责任。须对项目的某些技术复杂的专项技术问题、或特殊工艺、定制设备、关键部位等技术方案,例如幕墙、钢结构、精装、景观、智能工程等,进行进一步研究、试验和论证。 新7.3.7 (施工图设计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控制工作。落实(P)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评审(D)各专业的详细设计和节点设计。作为策划大宗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造、施工图「《资金预算》」、主管部门图纸审查管理、专项深化设计、施工投标、准备施工等工作依据。 7.3.5 (招采技术控制)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招标采购阶段的技术控制工作。组织工程设计组编制各项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专业《技术规格书》、设计物料封样,参与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和谈判,配合技术审查和确认供应商的图纸资料和关键材料设备检验等。 7.3.6 (施工前技术控制)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控制工作。组织工程设计组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说明设计意图,明确设计要求;审查工程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深化图设计」、设备选型、材料构件封样;提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对施工技术的要求。 7.3.7 (施工技术控制)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施工阶段的技术控制工作。组织工程设计组协助施工承包人解决与设计有关的质量和技术问题,进行设计变更、相关设计接口等管理,以及组织关键部位的设计验收等工作。 7.3.8 (竣工技术控制)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控制工作。组织工程设计组配合编制工程调试及验收方案;配合各方《竣工图》的整理、核查竣工验收技术条件、参加竣工技术验收;配合项目试运行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支持和服务。 7.3.9 (运维技术控制)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项目运营维护阶段的技术控制工作。组织工程设计组解决技术事项,参与项目评价、编制全过程的技术控制工作总结。 7.3.10 (技术配置等)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在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中组织工程勘察和设计的技术配置管理、技术接口管理、分工界面管理和委托人的审批流程管理。 新7.3.10(申报材料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项目申报材料的技术控制工作。复核「人民防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工程、防雷装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土护降”工程等专项设计专篇的审批、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 新7.3.11(BIM设计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负责组织项目BIM设计的技术控制工作。工程设计应跟进当代以模型驱动的系统工程设计方法,将「项目产品」模拟成“虚拟建筑”,进行模型“虚拟建造”“虚拟测试”“虚拟运营”,反复“「产品迭代」和「集成递归」”。不追求局部性能的最优,而是关注系统各组成部分在信息、能量和物质交流界面上的协调关系,开发出“满足整体功能要求、整体性能最优”的系统产品。 7.4 工程勘察设计实施 7.4.1 (实施细则)工程设计组应编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的《实施细则》,并应依据《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的策划(P)、实施(D)与评估(C)等各项咨询工作。 7.4.2 (设计任务)工程设计应保证项目工程产品设计基准的功能技术、品质价值和限额效益。应反复进行「(A)项目定义总体目标→(P)系统分析及分解、(D)模型实现→(C)仿真验证」过程,通过「产品迭代」、「集成递归」的多重循环,实现对「系统认识」不断深化和「系统虚拟实现」持续改进。 7.4.3 (成果质量)工程勘察和设计宜实行总设计师负责制。其设计人员应具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方面综合能力,其咨询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下移) 7.4.5 (项目方案配合)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设计组应参与项目工程选址和论证、检查项目建设外部市政配套条件完整性、配合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方案论证和评审等。 新7.4.5.(项目需求管理)在项目全过程设计工作中,工程设计组应负责拟建项目「需求“循环迭代”管理」工作。包括:1)明确项目相关方期望、2)确定项目技术需求、3)项目需求逻辑分解、4)定义项目方案、项目需求决策、5)项目工程系统分析、明确设计策划、6)参与方案规划、7)编制《项目设计原则》、8)外部协作条件取证。 7.4.4 (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环节,工程勘察组应为工程项目决策、设计和施工提供勘察依据。将结果编制出能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的勘察报告文件(OUT)。并进行岩土工程设计、处理、监测工作。 7.4.6 (规划概念方案)工程规划概念及方案设计阶段,工程设计组应依据已批复的规划文件和项目立项阶段文件,落实(P)方案设计任务书理念,进行(D)总体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或建筑「方案设计」)、价值工程设计和方案比选,,实现(C)建设项目意图。 7.4.7 (初步设计)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组应依据已批复的规划概念及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及初步勘察报告,落实(P)初步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D)「总体系统设计」、功能系统的价值工程和限额设计,满足(C)编制项目设计概算、主管部门审查管理、工程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等要求。 新7.4.8 (专项技术设计)工程「专项设计」阶段,工程设计组应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工程、防雷装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土护降”工程等专项设计专篇、申报和审查工作。 7.4.8 (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组应依据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落实(P)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D)和完成各专业的详细设计和节点设计,满足(C)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的制造、编制施工图「《资金预算》」、主管部门审查管理、专项深化设计、施工投标、指导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7.4.9 (招采设计工作)工程招标采购阶段,工程设计组应配合(P)咨询人编制(D)技术规格书、物料设计封样、技术要求等有关招标使用的技术文件,满足(C)工程招标采购中技术环节的策划、实施、评审要求。 7.4.10 (施工设计工作)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工程设计组应进行(D)施工勘察和工程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深化设计审核、物料施工封样等设计技术工作,协助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配合服务、变更设计等工作。 7.4.11 (竣工设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设计组应配合(D)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的整理和归档、配合检查项目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以及(C)设计回访、总结、评价等工作。 7.4.12 (运维设计工作)项目运营维护阶段,工程设计组应配合(D)项目运营维护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处理出现的有关技术的问题。 新7.4.13.(申报材料)工程设计组应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协助委托人形成申报材料。经委托人(建设单位)批准后协助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新7.4.14(BIM系统方法)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宜全面应用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等系统工程设计方法。 7.5 工程设计成果评审 新7.5.1.(评审制度)「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实施勘察和设计成果评审制度。必要时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或评审会。制定相关改进措施,评审与设计环节迭代进行、同步提升,确保设计的先进性。 7.5.1 (价值研究、方案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配合可行性(价值)研究、概念方案设计的评审。审查勘察的代表性,审查设计的定位准确性、理念先进性、规模合理性、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的充分性,以及投资估算、运营成本分析和财务分析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等。满足投资人需求、强制性条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等要求,符合向当地规划部门报审、土地征用等要求。 7.5.2 (初步设计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部及政府部门对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的评审。审查初步设计文件的依据有效性,内容系统性,质量合格性,技术的先进性、安全可靠性,生产工艺成熟适用性、设备先进合理性,「投资造价」准确性,以及环保节能资源节约利用的全面性等方面。初步设计应符合已审定的投资立项批复、规划批准、方案设计、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任务书、专项行政管理等要求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能据以作为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标及准备、审批项目投资等工作依据。 7.5.3 (施工图设计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部及政府部门对详细勘察和施工图设计的评审。审查勘察和设计的内容完整性、质量合格性、深度合规性、设计限额符合性、可施工性、可维护性等。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强审”。施工图设计应正确、完整和详尽,符合使用人的功能要求,能据以作为指导施工、编制工程《资金预算》、招标控制价等工作依据。 新7.5.4. (专项设计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部及政府部门对「专项设计」文件的评审。包括「人民防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工程、防雷装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土护降”工程等专项设计专篇、申报资料等。 7.5.4 (报批报建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工程报批、报建的技术评审。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报批报建材料完整性。 7.5.5 (施工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配合工程施工建造的技术评审。审查施工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和变更设计、物料和施工工艺技术等的技术经济合理性、数据真实性、文件签署完整性、变更依据可靠性等。 7.5.6 (调试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配合工程联动调试的技术评审。审查调试方案、工程及设备已经完成就绪,审查联动调试与设计图纸、产品说明书和相关验收标准规范的一致性。 7.5.7 (竣工验收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评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以及支持验收的试验数据分析和资料,审查是否满足“项目定义文件”标准等。 7.5.8 (试运行评审)工程勘察设计部经理应组织配合项目试运行的技术评审。审查试运行方案、应急预案,实施试运行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安全性,审查是否满足“项目需求文件”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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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议:在「全咨」管理中将所有维度及要素相结合进行总体综合项目控制的原则,即要关注项目产品技术、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分阶段实施管控、分层级授权和决策、各层级目标阶段及产品环节中实施A-PDCn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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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程监理咨询及工程管理 8.1 一般规定 8.1.1 (部门)总咨询师应依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在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内设工程管理部,其中包括工程经理、总监理师、质量主管、安全主管等岗位,负责工程施工建造秩序的监理及管理工作。 8.1.2 (咨询目标)工程管理部宜统筹工程监理咨询和工程管理工作。其主要目标是保证工程施工建造及安全秩序。应统筹考虑影响永久工程和临时设施等工程施工的各种因素,增强工程施工秩序管理的全面性;宜采取综合性咨询,进行质量、进度、计量、安全等目标控制;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始终保持现场要素“处于受控状态”。 8.1.3 (咨询任务)工程施工秩序管理,包括项目场地拆迁安置、项目场地“七通一平”、临建设施、施工深化设计、工程施工秩序、施工目标控制、工程过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配合移交、质量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工作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8.1.4 (总监负责制)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师」负责制。工程监理咨询应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应对工程建造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监控,对安全、合同、信息等建设目标进行监管,对各参建方进行协调管理。 (将各章节的同一句话,统一归纳至4.3.6.。) 8.1.6. (派驻现场)工程管理部和监理部应派驻工程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办公,并应配备齐全办公及相关资源。(自8.3.9 ) 8.2 工程管理策划 8.2.1 (实施计划)工程管理实施计划应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本部门编制,并应经总咨询师审核后,纳入《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 8.2.2 (编制依据)工程管理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行业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 2 「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 3 与工程设计、「投资造价」和工程合同等有关的成果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 4 委托人对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的发包和分包要求等; 5 委托人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生产、绿色施工和环境管理方面等目标的控制要求; 6 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方面经验。 8.2.3 (策划内容)工程管理实施计划应说明工程实施管理阶段工作的(框架)原则和目标、依据资料、范围内容、岗位职责、环节步骤、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沟通和报告、成果要求等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目标)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绿色建筑和环境管理等目标管理实施计划;合同管理、风险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资源管理等职能管理实施计划;以及工程监理和工程施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等。 8.3 工程管理实施 8.3.1 (管理工作)工程管理部经理应依据工程管理实施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工程施工监理咨询的需求输入(In)、策划(P)、跟踪(D)、评审(C)、成果输出(Out)等各项管理工作。 8.3.2 (任务书)工程管理部经理宜组织工程监理任务书和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同时应组织相关方听取负责工程竣工验收部门和项目运营维护部的意见和建议。 8.3.10 (施工准备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协同监理组为委托人提供项目前期施工策划、场地开发及施工准备等工程管理服务。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体部署,进行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平面部署、施工管理模式、施工资源计划、施工管理程序等策划。审查施工承包人对永久工程及临时工程的“人料机、图场艺”各要素的准备工作。 新8.3.3 (施工许可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协同工程设计组,协助委托人形成申报材料,经委托人(建设单位)批准后,协助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开工审批。向有关公用部门办理各类审批手续。 新8.3.4 (场地准备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引领工程监理组对项目场地进行障碍物拆除、场地“七通一平”、施工场地交接等工作。组织审查和验收施工承包人的施工临建及设施的设计和搭建,审核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新8.3.5 (技术准备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引领工程监理组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控制。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施工深化设计审核、物料施工封样、样板间、首件工艺验收等技术准备工作。 8.3.3 (协同设计组)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协同工程设计组进行项目技术控制。协调工程设计组加强施工现场的技术复核及变更,当发现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或技术方案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协同工程设计组向施工承包人下达整改指令,并应同时通知工程监理组进行整改过程监督和结果验收。 8.3.4 (引领监理组)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引领工程监理组对施工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工程监理规划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督促工程监理组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检查现场工程监理组的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以及监理实施的履行情况。 8.3.5 (监督施工承包人)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引领工程监理组监督施工承包人履行施工职责。定期开展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进行实际发生数据与计划数据的对比分析工作,当发现施工承包人的履约行为与承包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计划出现偏差时,应向施工承包人下达整改指令,并应同时通知工程监理组进行整改过程监督和结果验收。 新8.3.6 (质量控制)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引领工程监理组监督施工承包人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设置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验收计划,进行监督和评审验收。 新8.3.7(进度控制)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引领工程监理组监督施工承包人施工进度。审批《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按照合同工期约定的进度节点,进行跟踪、分析、预测、督促和纠偏。 新8.3.8(计量控制)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引领工程监理组施工计量控制。审核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审核[工程过程竣工结算]等。 8.3.6 (贯彻强制性标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引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或进行重大质量和安全管理。当出现工程建造承包人违反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工程管理部应立即向工程建造承包人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同时上报总咨询师及委托人,通知工程监理组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批准复工。 8.3.7 (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绿色建造、环境以及风险等方面的监督和控制。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施工过程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8.3.8 (重大变更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预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变更,进行影响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案。 新8.3.9(合同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合同变更等)、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终止等事宜。 新8.3.10(沟通协调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沟通协调。就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施工秩序、外部环境协调等事项进行通报提醒,并协调沟通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 新8.3.11(系统调试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监督施工建造承包人编制系统调试方案、进行单机调试、空负载联动调试、提交调试报告,并评估调试结果。 新8.3.12(信息档案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监督施工建造承包人进行信息资料档案管理。 新8.3.13.(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协同监理组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和工程质量评估。 8.4 工程监理实施 8.4.1 (实施细则)工程监理组应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据此、及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工程施工建造监理咨询的策划(P)、实施(D)与验收(C)等各项工作。 8.4.2 (成果质量)工程监理咨询服务人员应具备工程施工建造监理方面综合能力,其咨询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监理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规定。 8.4.3 (施工准备)工程监理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分包单位资格。 新8.4.4.(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组应按照施工许可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协助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开工审批,向有关公用部门办理交通、市政、供水、环保、质量安全监督、消防等各类审批手续。 8.4.4 (场地准备)工程监理组应负责项目场地障碍物拆除、场地“七通一平”、施工场地交接、施工临建及设施的设计和搭建、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等预控工作。 8.4.5 (技术准备)工程监理组应负责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控制。组织「施工启动会议」、签发开工令等。 8.4.6 (质量控制)工程监理组应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采用现场巡视、旁站核实、见证取样、平行检验、过程验收等方式进行过程监管,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专项工程等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评审验收,对质量缺陷进行整改纠偏。 新8.4.7.(检测试验)工程监理组可按咨询合同的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试验验收鉴定。配合工程检测单位、第三方监督单位进行抽查见证测量(实测实量), 新8.4.8.(进度控制)「工程监理」组应负责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审批《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项单位分部分项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跟踪统计、检查分析预测、督促和纠偏各施工标段的施工进度。 8.4.7 (计量控制)工程监理组应负责施工计量控制。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审核,编制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审核[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等,协调工程「投资造价」组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8.4.8 (安全监管)工程监理组应负责施工安全健康及环境监管。督促工程施工承包人落实安全健康环境的体系建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8.4.9 (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组应负责施工合同管理。 8.4.10 (设备监造)工程监理组应负责工程设备构件部件的监造。依据工程监理规划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及构件的驻场监造、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8.4.11 (系统调试)工程监理组应在工程管理部组织下监督施工建造承包人进行工程系统调试和施工整改。 (移到第12章) 新12.3.4 (预验收)工程监理组应核查工程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核查竣工验收申请。当建造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工程监理组应对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应向委托人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签发竣工验收申请。(移自12.3.4.) 新8.4.12.(沟通协调)工程监理组应负责工程现场的沟通协调。组织监理例会,协调沟通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 8.4.12.(信息档案)工程监理组应负责自身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监督施工建造承包人进行施工文件资料档案的整理,并应按规定组卷,形成并移交《竣工档案》。 8.5 工程监理成果评审 新8.5.1.(评审制度)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实行成果评审制度,制定相关改进措施,确保成果文件的针对性、完整性。 8.5.1 (实施细则评审)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审查工程监理组报送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相关专业工程特点、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编制依据、工作流程、工作方法、专业标准、专业工程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8.5.5 (施工准备文件评审)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审查施工建造承包人报送的工程临建及施工组织设计成果或深化施工设计成果。 新8.5.5(质量评审)「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宜组织质量评审会议,审查工程产品施工过程质量及验收成果。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就待评审产品或部件,核查产品与相关规格书中质量标准的一致性;提出问题、需改正或者改进产品;记录结果和行动。等改进行动完成后,再次确认产品已经完成,保存质量记录。 8.5.2 (计量价款评审)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审查工程监理组报送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和工程价款支付文件。 8.5.3 (变更签证评审)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审查工程监理组报送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费用索赔文件。 8.5.4 (应急方案评审)工程管理部经理应组织审查工程监理组报送的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事后)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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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议:在「全咨」管理中将所有维度及要素相结合进行总体综合项目控制的原则,即要关注项目产品技术、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分阶段实施管控、分层级授权和决策、各层级目标阶段及产品环节中实施A-PDCn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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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2024》全景推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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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工程招采咨询及合同管理 9.1 一般规定 9.1.1 (部门)总咨询师应依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在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内设「招采合同部」,其中包括招采合同部经理、采购主管、合同主管等岗位,负责合同前招标采购及合同后履约的咨询及管理工作。 9.1.2 (咨询任务)工程招采及合同咨询管理宜包括代理招标咨询、材料设备采购咨么哈件工询、合同履约管理咨询等相关专业咨询业务。 新9.1.3 (咨询目标)工程招采及合同履约咨询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证招采过程合理、资源先进及合同履约完整。应统筹考虑影响工程合同的各种因素,宜协同各部门进行综合性咨询,增强工程合同的先进性、完备性。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始终保持工程合同“处于受控状态”。 (将各章节的同一句话,统一归纳至4.3.6.。)(将各章节的同一句话,统一归纳至4.3.6.。) 9.2 工程招采及合同管理策划 9.2.1 (实施计划)工程招采及合同管理实施计划应由「招采合同部」专业总师组织本部门编制,并应经总咨询师审核后,纳入《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 9.2.2 (编制依据)工程招采及合同管理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行业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招采及合同方面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 2 「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 3 与工程设计技术、施工策划、「投资造价」等有关的成果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 4 委托人对拟招标采购工程的发包模式、资金来源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期计划、拟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等; 5 委托人对工程招标采购的进度、费用、质量等目标的控制要求; 6 潜在投标人情况和对策分析; 7 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程招采及合同方面经验。 9.2.3 (策划内容)工程招采及合同管理实施计划应明确工程招采及合同工作的(框架)原则和目标、范围内容、依据资料、岗位职责、环节步骤、制度、程序、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控制性指标、方法和措施、沟通和报告、成果要求等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以及(过程)招标采购方式、标段划分、承发包方式、合同主要条款、招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管理等主要环节管理内容,以及(目标)其质量、进度和成本等目标管理实施计划。 9.3 工程招采及合同管理实施 9.3.1 (管理工作)「招采合同部」经理应依据工程招采及合同管理实施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工程招采及合同专业咨询的需求输入(In)、策划(P)、跟踪(D)、评审(C)、成果输出(Out)等各项管理工作。 9.3.2 (招采策划)工程招标采购策划阶段,「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并其他相关专业咨询部参与有关招标的策划及审核工作。应制订需求分析、发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EPC介入点、标段划分、合约划分、各合同范围界面划分;合同采购内容和规模或数量、、招标采购方式、合同模式条款结构;制订招采和合同控制流程和制度、评标办法策划、进度计划;建立起相应的数据库、统一招标采购标准;进行资源目录、文件评审等相关工作策划。 9.3.3 (招采编制)工程招标采购编制阶段,「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和监控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包括明确招标采购主要条件;编制招标及法务合同条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控制价、商务和计价合同文本;编制设计及技术规格资料、施工及现场管理部署等文件;。以及编制投标篇、评标篇等文件。9.3.4 (招采实施)工程招标采购实施阶段,「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和监控发标、招标答疑、资格预审、投标和开标、清标、投标澄清、评标和定标、合同谈判签约等过程,组织招投标流程质疑、投诉、招投标备案等工作。 9.3.5 (合同履约)工程合同履约阶段,「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对各类合同进行策划、跟踪监督、验收评价等管理工作。编制合同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督促项目各参建方履行合同、跟踪监督、收集归档评审记录。进行合同履约的进度、质量、变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计量支付和保函、、索赔、违约和争议解决等管理,进行合同履约验收评审、信息档案及供应商库管理、合同终止等合同管理工作。 9.3.6 (风险预控)招投标管理工作宜设置招标领导小组,协同委托人、总控部、造价部、设计部、招采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招投标、合同履约等指导决策工作。包括进行文件评审、招标过程管控、合规性的管控、合同跟踪管控、有效沟通机制、风险分析、风险预控,进行变更、质疑、投诉、索赔和争议等处理。 9.3.7 (招采档案)「招采合同部」经理应重视工程招采及合同阶段全过程的各种信息收集和管理,充分了解各个潜在投标人相关信息,建立起相应的工程招采及合同数据库。 9.4 工程招采及合同咨询实施 9.4.1 (实施细则)工程招采合同组应编制工程招采及合同履约《实施细则》,并应依据《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工程招采及合同履约「专业咨询」的项目策划(P)、实施(D)与项目评估(C)等各项咨询工作。 9.4.2 (成果质量)工程招采及合同履约服务人员应具备工程招采及合同履约方面综合能力,其咨询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招采及合同履约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规定。 9.4.3 (招采策划)工程招标采购策划环节,工程招采合同组应负责制订招标采购策略;选择工程招标采购方式、发承包模式、标段划分、各合同范围界面、拟用合同模式条款和评标办法策划;建立起相应的数据库,建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流程。并配合委托人办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或规定的相关工程招标采购手续。 9.4.4 (招采编制)工程招标采购编制阶段,工程招采合同组应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明确招标采购主要条件;编制法务合同条款;编制设计及技术规格资料等技术文件;编制商务工程量清单、投标控制价文本;以及投标篇、评标篇等文件。 9.4.5 (招采实施)工程招标采购实施阶段,工程招采合同组应进行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答疑和投标澄清,组织现场踏勘,收取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组织开标、复核等工作。 9.4.6 (评标定标)工程招标采购评标定标阶段,工程招采合同组应进行技术和商务清标、投标澄清、评标、定标和合同谈判签约等工作。以及招投标流程质疑投诉、招投标备案等工作。 9.4.7 (合同履约)合同履约管理阶段,工程招采合同组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容、计划、方法、支付安排等程序和规则,编制合同实施计划、组织合同交底启动会;进行合同履约的进度、质量、变更、计量支付、争议索赔和违约、验收、信息档案及供应商库管理、合同终止等合同动态管理工作。物资设备合同包括订货、制造、发货、运输及到货、交货检验、入库验收等合同管理工作。 9.5 工程招采及合同成果评审 新9.5.1.(评审制度)「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实行招采及合同履约成果文件评审制度,制定相关改进措施、同步提升,确保招采及履约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 9.5.1 (招标文件的评审)「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进行招标文件的评审。全面审核、评估和认定工程招采及合同文件,包括招标范围准确、资格符合规定、技术文件全面、合同条款合理、评标方法科学。 9.5.2 (合同控制价评审)「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审核工程招采及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文件。核对界面划分、漏项缺项、规范技术要求、主要设备要求、概算指标对比等准确性。 新9.5.3 (投标评审)「招采合同部」应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审核、评估和认定工程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9.5.3 (合同评审)「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进行合同文件评审。审核、评估和认定工程招采及合同条款的完备性。 9.5.4 (招采过程评审)「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审核工程招采实施及评标、定标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平性。 新9.5.5.(履约验收评审)「招采合同部」经理应组织进行合同最终履约验收评审。审核合同履约的范围、内容、工期、质量等结果是否完备、与合同最终条款是否相符,并签发合同履约验收单。 9.5.5 (评标委员会)工程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应依规依法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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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议:在「全咨」管理中将所有维度及要素相结合进行总体综合项目控制的原则,即要关注项目产品技术、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分阶段实施管控、分层级授权和决策、各层级目标阶段及产品环节中实施A-PDCn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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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2024》---全景推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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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咨询及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部门)总咨询师应依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在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内设工程「投资造价」部,其中包括「投资造价」部经理、专业造价组长等岗位,负责项目投资测算和全过程造价计量控制的咨询及管理工作。 10.1.2 (咨询任务)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咨询管理宜构建一体化的工程产品「全寿命期」费用管理体系。包括①(测算)方案设计《资金估算》、初步设计《资金概算》、施工图《资金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②(设计控制)限额设计指标的编制、设计方案造价审核优化;③(招采控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商务清标等编制或审核;④(建造控制)合同价清单、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合同变更等)、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等造价控制、⑤(动态控制)「投资造价」动态控制和评估报告等造价咨询服务;⑥(造价验收)[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工程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编制或审核、项目运营维护费用编制或审核;⑦(持续改进)工程「投资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及其它相关专业咨询。 10.1.3 (咨询目标)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咨询及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升建设项目产品全寿命周期价值研究,落实项目「投资造价」动态控制。宜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依据已发生成本来比对目标成本,采取预防或纠偏行动,避免最终成本偏离目标,始终保持建设项目「投资造价」“处于受控状态”。 (将各章节的同一句话,统一归纳至4.3.6.。)(将各章节的同一句话,统一归纳至4.3.6.。) 10.2 「投资造价」管理策划 10.2.1 (实施计划)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管理实施计划应由工程「投资造价」部专业总师组织本部门编制,并应经总咨询师审核后,纳入《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 10.2.2 (编制依据)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管理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行业和项目所在地有关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方面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 2 「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 3 与工程「投资造价」相关的设计、招采及合同、施工策划、施工过程等成果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 新2.项目建设环境、自然环境、政治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 4 委托人对拟建项目投资规模的控制目标; 5 委托人对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咨询的进度、费用、质量等目标的控制要求; 6 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方面经验。 10.2.3 (策划内容)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管理实施计划应明确项目「投资造价」咨询工作的(体系)原则和目标及分解、依据资料、范围内容、岗位职责、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沟通和报告、成果要求等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过程)《资金估算》、初步设计《资金概算》、施工图《资金预算》和施工承包控制价等控制实施方案;以及(目标)其质量、进度和成本等目标管理实施计划。 10.3 工程「投资造价」管理实施 10.3.1 (管理工作)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依据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的管理实施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工程「投资造价」专业咨询的需求输入(In)、策划(P)、跟踪(D)、评审(C)、成果输出(Out)等各项管理工作。 (归纳至10.5.1.。) 10.3.3 (《资金估算》)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资金估算》内部审查。应进行成本调研和材料设备专题研究,成本测算与项目经营策划相协调。制订项目「投资造价」控制策略,协助委托人分析和论证确定建设项目总投资目标,审查项目《《资金估算》》、、进行项目方案及材料设备选型的经济比选和评价,提出「投资造价」控制及优化建议。 10.3.4 (《资金概算》预算限额指标)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方案设计《资金估算》内部评审;采用「价值工程」和全寿命周期成本等方法,挖掘投资价值的潜力;研究和审核初步设计《资金概算》、施工图《资金预算》、设计限额指标审核,组织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协助委托人确定及优化项目「投资造价」目标。 10.3.5 (工程量、控制价、清标等)工程招标采购阶段,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建立相对“量价风险双方分担”机制;组织研究和编制招采分解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确定招标控制价、预设合同商务条款;组织回标分析、清标、剔除承包商不平衡报价、并编制报告;参与投标文件的造价审核和造价谈判,审查和确认投标文件的合同清单,协助处理工程招标采购过程中相关造价问题。 10.3.6 (支付、变更、暂估、索赔)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建立动态成本监控制度。组织施工现场的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等)费用管理、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费用管理;索赔费用管理;暂估量和工程及暂估价材料设备等造价管理、新增综合单价的审核、暂列金额的管理;工程方案优化及比选;[工程价款过程结算]审核等工作,组织工程「投资造价」成果验收管理工作。 10.3.7 (竣工结算)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相关工作。 10.3.8 (竣工决算)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协助委托人组织配合[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 10.3.9 (财务数据)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定期与工程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数据的核对。 10.3.10 (「投资造价」动态控制)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进行全过程「投资造价」动态管理。建立项目、专业、合同工程等三级投资造价指标控制体系,审核工程「投资造价」过程报表和提交「投资造价」预警报告,并宜形成工程「投资造价」信息库。 10.4 全过程「投资造价」咨询实施 10.4.1 (实施细则)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组应编制项目全过程「投资造价」《实施细则》,并依据《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工程「投资造价」「专业咨询」的策划(P)、实施(D)(测算、优化、控制、分析)与评估(C)等各项咨询工作。 10.4.2 (成果质量)全过程「投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应具备法律、财务、营销、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等方面综合能力,其咨询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投资造价」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规定。 10.4.3 (《资金估算》)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投资造价」组应分析和论证项目总投资目标;编制或审核《资金估算》、进行项目方案经济比选和评价,并进行优化方案及材料设备初步选型,投资目标分解,编制项目《投资规划》。 10.4.4 (《资金概算》预算限额设计)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投资造价」组应研究和编制或审核初步设计《资金概算》、设计限额指标、施工图《资金预算》等,以及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等造价咨询工作。 10.4.5 (工程量、控制价、清标、合同谈判)工程招标采购阶段,工程「投资造价」组应研究和编制招采分解清单、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预设合同商务条款;进行清标和组织回标分析、剔除承包商不平衡报价、并编制报告;协助合同谈判、组织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等。 10.4.6 (支付、变更、暂估、索赔、动态成本监控)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工程「投资造价」组应负责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暂估价、暂估量、暂估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和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等)造价测算;费用索赔处理、签证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方案对应工程造价的编制及比选;合同期中结算审核等相关造价控制工作。(……移到10.4.9.) 10.4.7 (竣工结算决算)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投资造价」组应配合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并应组织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及配合项目造价审计等工作。 10.4.8 (项目后评价)项目运营维护阶段,工程「投资造价」组应进行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管控;配合项目后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10.4.9.(投资造价」动态控制)项目各阶段,工程「投资造价」组应编制执行和监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动态跟踪比较,分析偏差、实施纠偏,实现「投资造价」动态控制,并形成「投资造价」动态管理分析报表和趋势报告。 10.5 全过程「投资造价」成果评审 新10.5.1.(评审审查制度)「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对各阶段工程「投资造价」咨询成果的评审或审查。制定相关改进措施,确保「投资造价」控制的准确性、预测性、可控制性,助推建设「项目全过程」的专业咨询一体化。(移自10.3.2.) 10.5.1 (审核《资金估算》)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审核《资金估算》。审核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基础资料适用性,并应控制《资金估算》不超出委托人控制性指标的合理调价范围。 10.5.2 (审核《资金概算》)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审核初步设计《资金概算》。审核成果的计价依据正确性、投资概算完整性、重点指标准确性、立项批文有效性、并应控制初步设计《资金概算》不超出《资金估算》控制性指标的合理调价范围。 10.5.3 (审核《资金预算》)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审核施工图《资金预算》。审核成果的依据合法性、施工现场符合性、风险费用合理性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并应控制施工图《资金预算》不超出初步设计《资金概算》控制性指标的合理调价范围。 新10.5.4.(审核招采及合同清单)「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重点审核招采及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成果。并应控制其不突破分解合同造价指标,协助「委托人」审核清标和组织回标分析并编制报告。 10.5.4 (审核变更造价)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审核施工现场的变更(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合同变更等)、工程量签收和工程索赔工程量等造价文件。 10.5.5 (专题评估)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造价变更问题,宜组织专题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10.5.6 (审核竣工结算)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审核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其编制依据充分性和客观性、工程量的准确性、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费的计价合理性、变更隐蔽工程的签证、规费、税费及其他费用等。 10.5.7 (审核竣工决算)工程「投资造价」部经理应组织协助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项目现场实际完工情况、项目总概算和年度概算的执行情况、项目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工程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资金往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其他财务支出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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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议:在「全咨」管理中将所有维度及要素相结合进行总体综合项目控制的原则,即要关注项目产品技术、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分阶段实施管控、分层级授权和决策、各层级目标阶段及产品环节中实施A-PDCn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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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2024》---全景推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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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专项咨询及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1.1 (部门)总咨询师应依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在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内设相应专项咨询组,其中包括专项咨询经理、专项咨询主管等岗位,负责其它专项咨询及管理工作。 11.1.2 (咨询任务)全过程专项咨询应统筹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增强专项咨询管理的完整性。宜在项目各阶段适当时机介入相关工作,并保持专项咨询要素“处于受控状态”。 11.1.3 (实施计划)全过程专项咨询管理实施计划应由专项咨询部专业总师组织本部门编制,并应经总咨询师审核后,纳入《「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 11.1.4 (管理工作)全过程专项咨询部经理应依据专项咨询的管理实施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相应「专项咨询」的需求输入(In)、策划(P)、跟踪(D)、评审(C)、成果输出(Out)等各项管理工作。 11.1.5 (专项咨询工作)全过程专项咨询组应编制对应专项咨询的《实施细则》,并应据此、及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专项咨询的策划(P)、实施(D)与项目评估(C)等各项咨询工作。 11.1.6 (咨询成果质量)全过程专项咨询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综合能力,其咨询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有关专项咨询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的规定。 新11.1.7.(成果评审)「项目总控管理部」经理应引领并督促检查「专项咨询」工作,应组织对各阶段成果的评审。制定相关改进措施,确保「专项咨询」的准确性、可控制性。应定期汇总「专项咨询」实施情况,纳入到《项目咨询管理报告》。 11.2 政策法律咨询 11.2.1 (目标)项目政策和法律咨询组应按合同要求,对建设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政策和法律事项进行研究,为委托人提供政策及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风险控制、诉讼处理等咨询意见和建议。 11.2.2 (政策咨询任务)项目政策咨询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全面解读分析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政策;包括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循环经济政策、投融资管理政策、工程实施管理政策及投资建设监控政策等研究咨询。 2 结合委托人的发展规划和拟建项目的特点,对拟建项目的政策适配性进行科学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 11.2.3 (法律咨询任务)项目法律咨询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参与委托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投资融资」协议及其他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起草或审核,并协助处理拆迁纠纷等事项; 2 工程建设招投标阶段,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和投标文件、工程施工招标和投标文件、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投标文件等的起草或审核,协助委托人按照法律规定编制不违反实质性内容的招标文件,并配合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争议等事项; 3 工程建设合同签订阶段,参与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各类工程合同条款和相关补充文件的起草或审核,参与或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委托人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不违反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有效规避及控制风险; 4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为委托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协助委托人建立健全法律方面的工作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变更引起的争议,协调工程建设各相关方的争议并提出解决意见,代理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协助委托人对涉及工程合同变更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证据收集、固定和保全等; 5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发生的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委托人解决工程纠纷,参与协商谈判,制订结算协议等。 11.3 产业规划咨询 11.3.1 (目标)项目产业咨询组应按合同要求,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基础和产业竞争环境进行调研分析,对产业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为委托人提供产业规划、产业招商和产业基金搭建等方面的咨询。 11.3.2 (产业规划咨询任务)项目产业规划咨询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业发展基础与经济社会竞争环境分析; 2 国家及省市各级产业政策深入研究; 3 产业定位与产业体系、产业发展目标设计; 4 产业结构、产业链与产业集群的研究与设计; 5 产业发展路径、发展策略的研究与设计; 6 产业发展项目设计; 7 产业功能细分及项目空间布局; 8 产业发展政策与保障措施的设计; 9 其他实施方案相关咨询内容。 11.3.3 (产业招商咨询任务)项目产业招商咨询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招商总体方案制订; 2 产业链招商分析报告; 3 城市招商文件; 4 产业与配套项目深度包装; 5 媒体资源全维度宣传推广; 6 招商手册、视频等资料设计; 7 招商目标区域与企业研究筛选; 8 举办精准招商目标对接会; 9 项目个性化招商策略设计; 10 其他相关咨询内容。 11.3.4 (产业基金咨询任务)项目产业基金咨询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方产业资本资源梳理; 2 产业基金需求诊断; 3 根据需求设计基金产品; 4 上级政府专项配套资金申请; 5 专项招商基金设计; 6 专业基金投资人引进; 7 组建产业基金; 8 基金投资运营。 11.4 「投资融资」咨询 11.4.1 (目标)项目「投资融资」咨询组应按合同要求,以项目投资决策成果为基础,通过对项目「投资融资」结构和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的分析与设计;研究融资条件、测算融资成本、设计项目融资方式、编制项目「投资融资」方案;并应协助委托人进行项目「投资融资」谈判、签订贷款协议;进行融资执行活动过程管理等「专项咨询」。 11.4.2 (咨询任务)项目「投资融资」方案咨询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明确投资总额、投资方式、「投资」结构; 2 明确资金来源;编制合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 3 明确「融资」模式、融资方式、融资结构、融资渠道、资金筹措的筹措主体、操作方式、必经程序、融资成本和责任风险等; 4 明确风险识别与控制;拟定项目资金结构的比例关系、可行的项目融资方案; 5 明确信用保证结构;编制担保协议、信托协议等文件。 6 明确「投资融资」担保,构建项目融资信用担保体系; 7 明确工程保险; 8 明确法律文件。 11.5 特许经营权咨询 11.5.1 (目标)项目特许经营咨询组应按合同要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行特许经营权实施的策划、财务测算设计合理的商业模式、执行期指导等专项咨询,并平衡社会资本方和政府之间风险。 11.5.2 (任务)项目特许经营咨询为项目提供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中一个或多个阶段的专项咨询服务。其咨询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识别评估论证阶段,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务分析报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报告》; 2 项目策划及准备阶段,编制《PPP领导小组组建方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方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查意见书》《PPP项目工作方案及计划》; 3 项目采购阶段,编制《特许经营协议》; 4 项目建设运营期执行阶段,编制PPP项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补充协议》、《履约保函》、《监管方案》; 5 项目移交阶段,编制《项目移交方案》《项目期满绩效评价报告》。 11.5.3.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成果需要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协助委托人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组织评审会,经过本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经济、产业、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评审。 11.6 财务咨询 11.6.1 (目标)项目财务咨询组应按合同要求,协助委托人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核算项目财务资源、管理成本和利润、提供财务咨询意见,进行项目资金监控、管理现金流、进行项目财务管理、提供准确信息以利于做出财务决策。应关注建设项目融资、投资回报、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相关专业咨询。 (合上) 11.6.3 (资金监控任务)项目资金监控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协助委托人编制或审核年度、月度资金用款计划; 2 协助委托人对建设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督促委托人按规定用途使用建设资金,防止出现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行为; 3 审核各类费用的支出,确保各项开支符合有关规定,防止建设资金的流失和占用。 11.6.4 (财务管理任务)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全过程参与指导基建会计核算,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关的财务制度和规定; 2 协助委托人正确设置会计科目,指导委托人规范财务核算方法,参与并审核各类财务报表; 3 审核项目的总预算以及分年度的基建支出预算,并出具书面审核报告; 4 核对项目的月度支出,每季度提交投资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每年提交年度完成投资分析报告; 5 协助委托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物资采购、保管、领用三个环节进行管理及财务核算; 6 项目全部完成后,审核项目总造价,对照项目实际造价与总概算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供结算审核报告; 7 配合项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协助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计及财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11.7 绿色建筑咨询 11.7.1 (目标)项目绿色建筑咨询组应按合同要求,进行绿色建筑「咨询管理」,协助委托人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评审,获得相应等级认证证书。 新11.7.2.(目标)绿色建筑咨询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的相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全咨询管理服务项目合同要求及项目总体管控要求。使建筑工程在其全生命周期内与自然环境以及使用建筑人三方和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与自然和谐共生。 11.7.2 (任务)项目绿色建筑咨询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前期策划咨询;前期调研、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能源方案规划及预算评估; 2 绿色设计咨询;绿色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综合能效EER目标设定,智慧能效方案及分析; 3 绿色施工咨询;HVAC施工过程管理及巡检,专项系统设备性能化调试验收及移交; 4 招采及合同咨询;HVAC招投标技术核定; 5 绿色建筑申报咨询。系统优化运行建议,智慧能效平台高效运营培训及回访。 11.8 工程保险咨询 11.8.1 (目标)工程保险咨询组可为委托人提供项目风险识别、工程保险险种选择及工程保险管理等方面的咨询。 11.8.2 (咨询任务)工程保险咨询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保险标的查勘与风险评估; 2 工程保险方案设计; 4 保险人的评价与推荐; 3 工程保险合同谈判;投保流程与索赔流程制定; 6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时,协助被保险人办理保险赔付事项; 7 其他有关工程保险的咨询。 11.9 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咨询 11.9.1 (目标)工程BIM应用咨询组可按合同要求,为委托人提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宜覆盖项目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营维护等全过程,也可在项目局部应用。应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为核心,发挥其模型可视化、性能分析仿真化、参建方协同化、技术参数关联化、工程信息一致化等特性。 11.9.2 (任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宜在下列方面: 1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可在系统「构想」及功能、项目环境及选址、概念模型优化、建设条件分析、项目运营仿真、造价估算及技术经济比选等方面验证项目提出的各项指标、提供决策支持; 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可三维化“虚拟建造”构建设计,进行工艺功能、场地、土方、防洪、日照、风洞、地震、能源、交通、消防、施工等性能仿真模拟;地质情况分析、虚拟设计优化、管线综合及碰撞检查、漫游全景视图、运营监视等方面提供支持; 3 工程招标采购阶段,可在工程量统计、编制造价、电子招标、线上评标等方面提供支持; 4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可进行施工4D动态模拟,搭建建筑信息模型(BIM)协同管理平台,在施工组织优化、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 5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可在辅助竣工验收、结算、移交、决算等方面提供支持; 6 项目运营维护阶段,可在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建立多信息级别BIM模型,添加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信息,并通过BIM平台关联追踪和实时监控设备信息。 11.9.2 (实施方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实施方案应由设计管理部协助委托人建立,并应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审批后执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明确建设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目标和实施标准; 2 明确建设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范围和使用内容、应用深度和广度; 3 明确建设项目各相关方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过程中的工作界面和协同方式;流程及综合管理工作模式,BIM模型审核和工作考核办法 4 明确建设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协同管理平台的配置要求和标准,模型的创建、整合集成及应用维护管理; 5 明确建设项目各阶段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成果数据格式和数据交换标准、审核和交付标准。 11.9.3 (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宜由委托人提供,各相关方在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上开展工作。应运用信息技术系统手段,特别是现代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数字化及数据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包括参建方在内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平台,实现项目各参建方的项目全过程「信息文控档案」管理数字化、电子化、标准化。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应具备下列功能: 1 模型和数据文档储存交换的功能; 2 任务分解和分工协作功能; 3 协同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工程量管理,项目数据管理及可视化等功能。 11.10 项目前期再评估与后评价咨询 新11.10.1. (前期再评估目标)按「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约定,负责协助或引进第三方评审机构,委派专家会审,进行项目决策「第三方评审」工作。对项目能否满足投资决策、项目审批、核准等审核的需要进行再分析、再评价;形成(OUT)明确的专家评估结论和建议,供最终决策参考。(来自6.5.1.属于第三方工作) (后移) 新11.10.1. (前期再评估任务)项目前期策划再评估环节,项目专项评估咨询组(第三方)应根据委托方要求,组织(A)对项目决策结论能否满足投资决策、项目审批、核准等审核文件进行再分析、再评价,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作为项目最终决策的依据。对项目(D)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的咨询评估,对项目贷款的咨询评估;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对项目商业计划书的咨询评估;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的咨询评估,对委托项目的相关文件中所作结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核实和评价,提出(OUT)明确的评估结论和建议,供最终决策参考。包括, 1.对拟建项目文件中采用的分析研究方法是否科学严谨、依据资料是否充分真实,研究结论是否合理准确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论证; 2.对拟建项目的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财务营利性、环境相容性、社会影响的可接受性、项目实施可能性和风险性,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可靠性等进行全面的再分析和再评价, 3.充分反映拟建项目潜在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明确评估结论和建议。 11.10.1. (后评价目标)项目后评价咨询组(第三方独立评价)应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已完成的投资项目进行规划目的性评价、投资建设全过程回顾总结、效果和效益的分析评价、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可持续能力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和建议。 11.10.2 (后评价任务)项目后评价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五个方面。 1.项目目标评价:评定评定项目立项时预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对原定项目目标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实践性进行分析评价。 2.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对项目前期阶段的决策程序、内容、方法的分析评价,项目准备阶段的勘察设计、融资、招投标、开工准备的分析评价,建设实施阶段的合同执行、工程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竣工的分析评价,投产运营阶段的运营生产能力、生产变化、财务状况等状况,项目的达到设计、市场需求、竞争能力、外部条件等效益预测。 2.效益评价:对项目进行技术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分析评价,进行财务盈利性、偿债能力和生存能力等经济效益分析评价。 3.影响评价:对项目的污染控制、区域的环境质量、自然资源的利用、区域的生态平衡和环境管理能力等环境影响分析评价,对项目的当地就业、居民收入福利分配、社区安定等社会影响分析评价。 4.持续性评价:对项目的管理效果分析评价。对项目的技术、财务、环保、管理、政策等可持续性分析评价。 5.最后,综合成功度评价:通过工程实物、设施技术能力、经济指标实现、宏观效益影响等四方面建成来判定项目的成功度。按完全成功;基本成功;部分成功;不成功;失败等五个标准等级进行评价。 11.10.3 (后评价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过程回顾」总结和评价、项目效益和影响评价、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可持续性发展能力评价、项目后成功度评价结论、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同时应附有支撑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相关附件。 11.10.3 (后评价报告步骤)项目后评价的实施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运营一定时间后,各相关方应编制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 2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和相关附件进行规范性审查,并应确定项目是否需要开展后评价; 3 通过规范性审查且纳入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项目后评价单位对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和相关附件进行审查; 4 后评价报告和后评价意见编制完成后,应将后评价报告和后评价意见向项目有关方进行反馈,同时向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10.1 (回避)当咨询人已经承担「全项目咨询管理」时,咨询人不得承担项目后评价工作。 11.11 项目绩效评价咨询 11.11.1 (评价报告)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过程、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投资策划」、项目管理、项目产出等绩效分析及绩效评价结论;总结项目在立项、决策、实施、管理等方面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绩效评价报告使用限制、支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相关附件。 11.11.2 (绩效评价程序)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绩效评价主体下达项目绩效评价任务书后,项目绩效评价专业咨询组应编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后,委托人应与项目绩效评价专业咨询组就报告进行充分沟通; 3 应将项目绩效评价专业咨询组出具的评价报告向项目有关方进行反馈。 11.11.3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评审应关注数据收集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分析方法的科学性、评价方法的适宜性、评价指标的合理性、绩效评价报告的完整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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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工程竣工收尾咨询及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1.1 (协同实施)工程竣工和收尾咨询及管理应在总咨询师直接组织下,依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各相关专业咨询部协同实施工程竣工收尾的策划(P)、实施(D)与评估(C)等各项咨询管理工作。 12.1.2 (咨询任务)工程竣工验收咨询及管理宜包括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负荷与联动试车(试运行)及试生产考核、项目整体验收。工程收尾移交咨询及管理一般包括[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管理、竣工移交管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及工程保修管理等。 12.4.2 (咨询质量)工程竣工验收收尾咨询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指导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2.3.3 (咨询目标)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目标是以工程技术为主完成项目竣工确认和总结。应统筹考虑影响竣工验收及试运行的各种因素,全面考核工程完工情况,检验工程质量;安排收尾工程,检查生产试车投产准备;确认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和其他未完事宜。项目运营维护部宜提前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增强与资产运营维护的衔接。 新12.1.3.(申报材料)应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协助投资方形成申报材料。经委托人(建设单位)批准后协助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新12.1.3.(咨询撤场)当建设项目完成竣工收尾并确认履行完成《「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工作时,应组织「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部分人员有序撤场,并确保项目团队部分人员能够支持项目后续工作需要。 12.2 工程竣工收尾管理策划 12.2.1 (实施计划)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计划应由总咨询师组织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编制,并应经总咨询师审核后,纳入《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 12.2.2 (编制依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行业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 2 「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 3 与工程设计、合同、施工过程等有关的成果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 4 委托人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目标要求; 5 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经验。 12.2.3 (策划内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计划应明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体系)原则和目标、依据资料、范围内容、工作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环节步骤、制度、程序和要求、方法和措施、沟通和报告、成果要求等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目标)其质量、进度和成本等目标管理实施计划。 12.3 工程竣工收尾管理实施 12.3.1 (管理工作)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应依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和收尾的需求输入(In)、策划(P)、实施(D)、评审(C)、成果输出(Out)等各项管理工作。 12.3.2 (准备工作)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预先为工程竣工验收做相关准备工作。 (移到12.1.) (移到8.4.) 12.3.5 (专项验收)总咨询师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组协助委托人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人防、节能、电梯、供水、供电、消防、防雷、卫生及水检测、天然气、室内环境检测、竣工测绘、交通、绿化、环保、噪音及排放等工程专项验收。 新12.3.5 (专项测量)总咨询师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组协助委托人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定位、项目面积、室外综合等工程规划专项测量。 新12.3.5 (安全鉴定)总咨询师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组协助委托人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安全鉴定。 12.3.6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当单位工程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委托人接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总咨询师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组协助委托人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听取各参建方建设工作汇报,审查项目图纸、文件、资料;实地检查并作出质量鉴定;提出验收鉴定意见;验收合格后应负责编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并签署相关《验收鉴定书》等竣工证明文件。 12.3.7 (投料试车)当需要时,总咨询师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制造人共同配合委托人进行联动投料试车和生产试运行工作。生产使用单位应按工艺要求修订生产试运行方案、配备生产管理和操作维修人员,准备好生产物料条件,进行生产试运行。全面考核项目的所有单元设备及仪器仪表正常运行,工艺流程全面打通,全面考核全部设备性能、环保指标、设计参数工艺指标、产品质量、产出能力、各种消耗指标和经济效益等功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经「系统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系统30天可靠性运行」,持续稳定、安全可靠、能长周期运行。验收组全体委员签署《验收鉴定书》,并做好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准备。 (移到10.4.7.) 12.3.9 (竣工资料移交)总咨询师应组织工程建造承包人向委托人提交自审合格后的竣工资料及工程使用说明书,并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组配合委托人进行审查接收。 12.3.10 (工程实体移交)总咨询师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组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建造承包人进行项目竣工档案和工程实体的移交。包括分户移交、设施设备测试移交、公共区域移交、园区整体移交、物业移交 等。(移到10.4.7.) 12.3.12 (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总咨询师应组织相关专业咨询组协助委托人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形成申报材料,向建设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备案。 12.3.13 (保修合同)总咨询师应组织专业咨询组督促工程建造承包人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履行运维保障和保修责任。 新12.4.4.(权属登记)当需要时,总咨询师应组织专业咨询组协助委托人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产权属登记事项。 (移到5.6.2) 12.3.15 (接受审计)当需要时,总咨询师应组织「全咨洵管理部」应协助委托人(建设单位)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工作。 12.4 工程竣工收尾咨询评审 (不存在,删除) (下移) 7.5.7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审)总咨询师应组织专业咨询组配合委托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成果评审。审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验收计划、流程、实施成果等完整性、合同履约的完整性等,最终确认系统设施可接收、授权其运行使用。 7.5.8 (项目试运行评审)总咨询师应组织专业咨询组配合委托人进行项目试运行成果的评审。检查试运行实际系统的特性和系统运行使用技术规程,检查系统和保障硬件、软件、人员、技术规程、用户文档、应急预案,检查系统的部署状态是否达到开业试产条件,实施成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确认项目系统开业开产。 12.4.3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确认)对于符合合同条件并完成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需要时)总咨询师(团队)应配合委托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确认。组织各参建方、政府部门、银行、使用及外部相关单位等有关人员,成立的专门验收机构,依据项目决策文件、工程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招标及合同文件、专项验收确认文件以及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现场联合审查,复核技术资料完整性、清点财产和债权债务,复核交工项目完整性、复核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复核关键部位施工记录等;必要时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结构质量进行抽样检査和现场测试;复核试车记录及所发现问题改进情况等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确认工作。召开验收委员会会议,全面检査、评定、验收,审查并通过整体竣工验收报告及签署整体竣工验收证书,形成验收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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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运营维护咨询及管理 13.1 一般规定 13.1.1 (部门)总咨询师应依据「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在全项目咨询管理部(团队)内设项目运营维护部,其中包括运营维护经理、设备主管、租赁主管等岗位,负责运营维护的咨询及管理工作。 13.1.2 (咨询任务)项目运营维护咨询管理宜包括①资产运营、②设施维护和③资产增值等相关咨询及管理业务。 (将各章节的同一句话,统一归纳至4.3.6.。) 13.1.4 (咨询目标)项目运营维护咨询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持设施稳定运行、资产保值增值、发挥运营的经济社会效益。应统筹考虑影响项目运行的各种因素,关注市场及风险变化,采取综合性咨询;宜贯穿建设项目开发全过程,并始终保持项目资产“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13.1.3 (咨询撤场)项目运营维护咨询部应在「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履约完成后撤场。 13.2 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策划 13.2.1 (实施计划)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实施计划应由项目运营维护部专业总师组织本部门编制,并应经总咨询师审核后,纳入《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计划》。 13.2.2 (编制依据)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行业和项目所在地有关项目运营维护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 2 「全项目咨询管理」合同和《「全项目咨询管理」规划大纲》; 3 与项目报批报竣、工程设计技术、工程合同及供应商、工程施工质量、工程竣工验收、保修等有关的成果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 4 委托人对项目运营维护工作分解要求; 5 委托人对项目运营维护咨询的管理、技术、效益、费用等目标的控制要求; 6 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项目运营维护方面经验。 13.2.3 (编制内容)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实施计划应明确项目运营维护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依据资料、范围内容、岗位、环节步骤、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沟通和报告、成果要求等具体实施方案;运营方式、运营组织、资源配置、设施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风险管理、资产保值增值管理等专业咨询方面的规划;以及(目标)其质量、进度和成本等目标管理实施计划。 13.3 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实施 13.3.1 (管理工作)项目运营维护部经理应依据项目运营维护的管理实施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运营维护专业咨询的需求输入(In)、策划(P)、跟踪(D)、评审(C)、成果输出(Out)等各项管理工作。 13.3.2 (提前介入)项目运营维护部宜提前介入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相关工作,提交相关运维需求策划、及相关联咨询成果的审核工作。 13.3.3 (管理理念)项目运营维护部应不断更新运维管理理念,加强过程管控,实施资产运行过程检查,将设施管理融入到委托人的战略管理中。 (移到13.5.3.) 13.4 项目运营维护咨询实施 13.4.1 (实施细则)项目运营维护方应编制项目运营维护《实施细则》,并应依据《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项目运营维护「专业咨询」的策划(P)、实施(D)与项目评估(C)等各项咨询工作。 13.4.2 (咨询质量)项目运营维护方各项专业咨询服务人员应具备运营维护方面综合能力,其咨询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有关项目运营维护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指标等的规定。 13.4.3 (维护管理方案)项目设施维护管理方咨询的工作内容应统筹空间管理、租赁管理、维护管理、环境与风险管理、家具和设备管理、工作场所管理、建筑能耗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数据交换管理及其他有关设施的管理等内容。 13.4.4 (资产增值管理方案)项目资产增值管理方咨询的工作内容应统筹资产增值保值策划方案、运营安全分析和策划、资产清查和评估、资产招商策划和租赁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资产的管理等内容。 新13.4.5 (运营生产管理方案)项目运营生产管理方咨询的工作内容包括:对运营管理系统进行设计、运行、评价和改进。数据采集、需求分析、开展运营过程管理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分析并给出评价结果及运营过程的评价结论。编制运营管理咨询报告. 13.5 项目运营维护咨询评审 新13.5.1.(成果评审制度)项目运营维护部经理应组织对项目运营维护咨询成果的评审或审查。制定相关改进措施,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性、预测性、可控制性, 13.5.1 (设施方案评审)设施管理咨询方案的评审应关注设施管理范围的覆盖性、服务内容的全面性、介入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前瞻性、项目运营维护期的设施增值性等方面。 13.5.2 (资产方案评审)资产管理方案的评审应关注资产保值增值的可靠性、设备材料使用年限分析的科学性、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的准确性、招商策划和租赁管理的效果性等方面。 13.5.3.(运营方案评审)运营管理咨询方案的评审应关注运营成本分析的合理性、运营维护指导书的可操作性、安全应急预案的前瞻性。(移自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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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附录 表A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清单(详下链接)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9103697922555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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