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危机管理研究专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薛澜——— 执政能力建设:危机管理体系建设不可缺席 记者:完善的危机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我国危机管理体系建设现状怎样? 薛澜:尽管人类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种危机事件的风险依然存在甚至在增加。危机管理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现代危机管理体系建设,应当成为中国各级党政领导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完善的危机管理体系包括敏感的危机意识、健全的制度框架、完备的危机应对计划和综合性社会与国际应对网络。敏感的危机意识要求建立有效的预警系统和防范体系。此次印度洋地震海啸,就是一次小概率的重大灾难事件。SARS之后,中国各级政府对于那些发生频次比较高的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和公共卫生等类型的危机事件比较重视,但对于那些发生概率极小,可一旦发生又损失巨大的事件关注不够。 健全的制度框架包括相关的法制框架、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SARS之后,中国已经开始讨论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的有关法律,解决目前涉及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法律多元和分散的状况。 现行危机管理:存在信息传递和现场处置漏洞 记者:要让危机管理体系快速、有效地发挥作用,我们面临着哪些问题和不足? 薛澜:法制框架与相应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必须有机结合,特别是要落实责任机制。中国目前危机管理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存在着信息传递和现场处置方面的漏洞。灾害及各类突发事件都是以部门为单位按照“条条”逐级汇报,缺乏快捷、有效的沟通渠道。消防、人防、卫生、地震、水利等职能部门各有自己的危机管理预案,但是还需要加强衔接和配套。 综合性社会应对网络是加强我国灾害管理日常活动的重要环节。中国大规模地区性自然灾害迄今仍用“人海战术”。我国基层组织和社区的组织化程度相当低,如何建立由政府、公民和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社会应对网络,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有效避灾出路:优化公共治理结构 记者:从长远看,应对突发灾害我们还需要如何改进? 薛澜:当前,无论民众还是政府官员,危机意识和灾难应对能力都不容乐观,专业人员的实际应对能力训练还十分匮乏,更无从谈及紧急状态下的心理防范、法律救助。中国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对公民的教育,高度重视全民防灾减灾指导,将防灾减灾知识列入教育内容,提高群众的自救和施救能力。这次印度洋海啸中,英国一个10岁的孩子凭着地理知识作出判断,救了100多条人命就是范例! 自SARS以来,我国危机管理取得了很大进步,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国家《突发事件与紧急状态处置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从根本上说,单纯的灾害管理体系的形成,并不能保证社会的全然无忧。我们不能光注重短期经济效益,无视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避灾,根本上取决于我国公共治理结构的优化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