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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李思怡事件报道、评论、纪念诗文选编(三) [发表于 2004/8/28]
状态 开放帖 浏览量 1107   
附录:李思怡事件报道、评论、纪念诗文选编(三)

  附录8

  执法者首先要敬畏生命

  新闻周刊 孙展

  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法律的价值所在,即执法者掌握的“法”与“情”之间的平衡点。

  在10月30日的庭审中,公诉方指责被告“正是他们利用国家强制的手段切断了一个3岁小孩惟一的生命线,导致一个幼小的生命在黑暗中孤独地死去。”

  李思仪之死,并不是今年发生的惟一一起利用强制权力致公民死亡的恶性事件。就在李桂芳被送去强制戒毒的第二天——6月5日,广州孙志刚案件开庭审理。

  有评论认为,警察权力过大,缺乏相应约束是此类事件频频发生的诱因之一。那些缺乏管制的权力会在众多并不完善,甚至早已过时的合法政策中寻求“制度宿主”。这一点从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到劳动教养制度被质疑,就可得到明证。

  在法庭判决前,并不能判断警官们是否有罪。王新在法庭中辩称,李桂芳并不属于《强制戒毒办法》中规定的“其它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中所包容的对象。而自己押送李桂芳强制戒毒正是正确履行一个公安民警的职责。

  “法不容情”,曾是我们追求的法制准则。或许也是王新——一个受过训练的资深执法者所理解的“职责”。但是,成都市公安局局长李建事后反省,惨剧的发生源于警方“没有解决好我们在执法中需不需要带着一种感情”的问题。而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田期玉也在其批示中承认,“对人冷漠,缺少关爱,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公诉方在法庭列举了李桂芳的另一次经历——2003年4月2日下午5点,李桂芳在成都市新都区一家超市偷窃一件T恤衫时被送警。警方了解李桂芳家中有一名3岁孩子在家时,亲自派人去李桂芳家中核实。在确认之后,认为李并不适合强戒条件。于是向李下发了限期戒毒的通知书,并给李发了20元回家路费。公诉称,这两者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这种差异并不仅仅是对同一法规的不同理解,而是对法律精神的不同解读。

  “冷漠”——这成为小思仪死后,人们对那些手握国家强制权力而对普通生命无所顾忌的人使用频率最高的形容词。亦有媒体提醒公权机关,“要时刻保持对普通生命的敬畏。”

  新中国追求“依法治国”,已是在80年代之后。作为对“文革”中法制废弛的拨乱反正,我们一度更多地强调“法律至上”,甚而为了秩序和效率而忽略对人本身的尊重——用牺牲公民的自由和尊严来维护城市的秩序,于是有了《收容遣送条例》;以轻视行人的生命来维持交通畅通,于是有了“撞了白撞”的地方规定;用一定程度地牺牲公民的隐私和人格尊严来维护其它人(如配偶和后代)的健康,于是有了“婚前强检”……

  法律的价值,即在于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某些情况下,它却走到了对立面,成为公民权利的侵害者。而被异化的法律,才会产生被异化的执法者。这绝非“法治”之幸。

  所幸的是,从普通民众到立法者,我们已经开始对此进行反思。我们看到了收容制度的废弃,看到了《婚姻家庭法》和《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和出台。我们试图在“法”与“情”之间寻找平衡点,但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前提:无论是立法者和执法者,放在第一位的,必须是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价值的尊重和敬畏。而生命,无疑是最高的价值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附录9

  祭李思怡文

  任不寐

  李思怡,女,3岁,四川省成都人,2003年6月4日到6月21日,因母亲被警察抓走而饿死在自己的家中。

  6月4日,李思怡的母亲李桂芳把孩子锁在家中后就到金堂县去偷东西并吸毒,被警方抓捕后送去强制戒毒。当时李桂芳哀求警方通知亲属照顾自己的女儿李思怡,但警方并未采取措施。李桂芳在被收容期间向警察下跪诉说自己有一个三岁的娃娃还锁在家中,乞求放她出去,把娃娃放到亲戚家中再到派出所报到,但警察们拒绝了。6月21日,警方接到举报发现李思怡时,她已经死亡多日。

  李思怡生于2000年某月某日,她没有父亲,也没有户口。她生下来似乎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或者不为这个世界所容留。这个世界这样大,却没有一个小女孩的容身之地。这个国家这样强大,却不愿意给一个小女孩一张出生证,更不愿意给她一块面包。

  小思怡常常挨饿。这母女俩的生活非常窘迫。李桂芳为了给孩子补充营养,经常到附近超市或杂货铺偷面包、豆奶,被人抓住了她就哭着求饶。遗憾的是,这次她求饶的对象是警察,是国家,她象一只蚂蚁哀求一只从容下落的巨大脚趾。

  小思怡常常被母亲李桂芳锁在家里,她经常站在窗户前往外看。从来不哭闹。她就这样天天趴在窗口,满怀希望地等妈妈给她送吃的回来。福利院拒绝收养她,邻居和亲戚也拒绝收养她。小思怡从那扇窗子里看到的却不是一片漆黑,那里有一片一片的阳光。

   

  可是从2003年6月4日这一天开始,窗口一天一天变得模糊起来了。妈妈没有回来。第二天,第三天,一直到最后,妈妈还是没有回来。 这些天天气非常热,她没有东西吃,也没有水喝。小女孩被关在家中七日,活活渴饿而死。死之前,她曾努力想打开门,门上留下一串细细的血迹……有记者记述说:“她一定一次次踮起脚尖打开了暗锁,她一定一次次扑打着房门喊着妈妈,她一定大声哭喊,直到喊不出声音——她倒在门后的地上,慢慢地死去。而目睹这一切的,只有墙角那只,不知道被小思怡抱过多久的,那只脏得看不清颜色的绒毛熊。绒毛熊是这个房间里小思怡惟一的伙伴。绒毛熊不会流泪。”

  整整17天,这个世界平常地运转着,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这个挣扎的三岁的小女孩。到6月21日人们发现她时,小思怡倒在门后的地上,幼小的身子早已腐烂。当地媒体报道说:经过法医检查,她的小脚已经踢肿了,门后有一块脱落的漆,右手指甲不同程度损伤。喉咙红肿。衣柜被翻,像是找吃的东西,卧室窗户前放有一个小凳子,不过窗户没有开开,案发后,成年人开这个窗户也是很费力。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小心的放在卫生纸里面)的状态,专家认为小女孩生前一直在求生,并慢慢的死去,这种绝望的死比世上任何酷刑都要残忍,并可能晚上受到惊吓,因为根据痕迹,小女孩晚上似乎曾躲在衣柜,“长夜漫漫,无处话凄凉……”

  三岁的李思怡从未照过相,邻居说:小思怡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头上扎着两个小辫子。

  派出所在李李桂芳的二姐家对面,距离不过100米。但在李桂芳哀求之后没有警察去通知她。李桂芳还在被拘捕中,她将来有一天应该记住以下这些名字:金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小兵、王华麟,城郊派出所辖区刑警队长、副所长王新,副所长卢晓辉。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实习警校学员穆羽——她直接和间接地向他们哀求过。世界也应该记住这些名字,他们在家中是普普通通的丈夫和父亲,是非常正常的普通人,更可能还是“好人”。

  李思怡回到天国了,这个罪恶的世界不配拥有她。这个世界彻底留给了流氓、骗子和罪犯统治,也留下象我这些冷漠的看客接受煎熬。李思怡挣扎在我的世界里,并让那小小的毛毛熊静静地看着我的眼睛。我再没有权利拥有眼泪,我只配拥有羞耻。

  李思怡张望的那扇窗口永远打开着。我希望世界允许它永远打开着。从那里人们将看到“先进文化”、“共和国”、“伟大光荣正确”、“人民公仆”、“优秀民族”、“盛世”、“亲民”等等符号在燃烧并嘶喊,他们在那具幼小腐烂的尸体上如蚊虫般丁丁跳舞。那间孩子挣扎的小屋应该保留下来,我呼吁所有被羞耻感灼伤、被恐惧激怒的人们筹集资金卖下那间小屋,它应该保存下来,为李思怡保存下来。那里应该放些水和食物,等孩子夜里从天国回来向母亲哭诉……那个小毛毛熊应该放在那里,静静地看这这个世界如何豪迈地继往开来,如何满脸血污地草长莺飞……

  李思怡走了。一个三岁的小姑娘。我们对她的悲惨的死完全无能为力,只有默默垂泪,心魂惧裂。任何繁琐的论证都是愚蠢无良的,是国家及其精神杀害了她。国家又一次凯旋了。我们在这个国土上找不到为孩子放一朵白花的地方。我祈祷上苍把这白花放在更多人的心里,并选择一个日子让所有的心灵在那里汇集。我们将在那片草原上哀悼和忏悔,然后走向天安门广场,把李思怡在那里高高举起

  李思怡之死把心灵逼迫到一个忍无可忍的境地。香港的烛光又照得我面红耳赤。我在这闷热的黑夜里向挂在夜空的那具小尸体发誓:孩子,我一定接你回家。李思怡是我们时代的女儿,也是我们的出发点。她走在我们的前头了,她在那里呼喊,象上帝派来的天使。

  李思怡之死开辟了一个时代。李思怡之死必须开辟一个时代。 让我们感同深受的挣扎在今夜,在明晨坚定地跟从。

  2003年7月10日星期四

  附录10

  死寂里的一声啜泣——写给思怡

  作者不详

    隔着时间,隔着文字,看那个孱弱的生命在天人永隔的时空里,是怎幺样挣扎着、受尽折磨地死去。她才3岁,纯洁的灵魂还没有呼吸这尘世里太多的罪恶,无辜的眼睛里还辨认不出狰狞和丑陋。很多的脚步在她饿死的那扇门外,苟苟营营地穿过,没有人听见那3岁的女孩子在门后因为饥与渴发出的哀号。她慢慢死去的7天里,酒池肉林在那个城市里发出糜烂的腐臭。她细小的手抠抓着门扇,流出斑斑的血迹的时候,那些酒足饭饱的人们在在娼妓的身上,流出最后一点精液。

  一个孩子死了,在一个号称富足的国度里死于饥饿,在一个即将复兴的世纪里,孤独而凄凉,受尽了饿与渴、恐惧与绝望的折磨,用7天7夜的时间慢慢地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死去。

  感谢上帝,她终于死了。17天后才被发现。感谢上帝,她只受了7个昼夜的苦难。

  我在这个深夜里肝胆欲裂,痛哭失声。很多人以为我疯了。他们说,这只是一个偶然的事故。他们说,那个母亲吸毒。他们说,失职的民警已经被处分了。

  我行走在斗室之间,撕裂灵魂的痛哭在寂静的公寓楼里回荡,这是我一生里不曾有过的疯狂的呦哭。你们会以为我疯了,而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没有疯。我眼睛透过了这沉沉的黑夜,所见的不仅仅是那孩子悲惨的死,而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度注定要遭受的惨痛的未来。神要毁灭一些事物的时候,必定让疯狂和绝望的先兆呈现。我们在这样的时间点上,在一个人类已经从愚昧和粗野的黑暗时代走出来几百年的今天,在食物摆放满了超市、清水充溢了每一根水管的城市里,在一栋住满了人的楼房里,在一个距离警察只有100米的巷道里,在一个母亲恳求警察照料一下她被关在家里的孩子的跪地哭喊里,让一个3岁的无助生命,慢慢地在饥渴中死去。

  她死去前曾经以手指疯狂抠抓那扇关闭了她生存之路的门,她纤小的足曾经疯狂踢过那扇天堂与地狱之间的门,直至血迹泠泠、皮肉红肿,她亦曾用尽力气呼喊,直至嗓子撕裂无声,她曾经站立在窗前渴望母亲的身影回来,然后在落下的夕阳里,慢慢地绝望,战栗地等待可怕黑暗淹没了自己。那幼小的身体该是一点点失去了柔软,那大大的眼睛该是一点点地干涸了眼泪吧?而那小小的嘴唇里,是不是还曾经翕动着没有声音的哭泣?

  咫尺之间的世界里,歌舞升平。

  这该是这个世纪里最黑暗的一个瞬间,在那个小小的生命终于脱离了痛苦,飞向天堂的刹那。

  我一生里从没有过这样耻辱和罪恶深重的感觉。我生存的这个种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遭遇这样的方式死去。不不不,没有偶然,这是无数必然中的一个必然。我一生中没有过这样狂怒和撕心裂肺的感觉,那小女孩宛如是躺在我的怀抱里的一个血肉。

  而这世界,充斥了繁华的死寂。我茫然注视着电视上那些面孔,一个暴牙的精英在接受一个厚嘴唇的精英的访谈,一个割了双眼皮的女主持在和一个歌手打情骂俏,一群阉割过的男人在对一个穿黄袍子的人下跪。

    我在google搜索,看到关于思怡之死和儿童福利制度的思考,看到思怡之死罪在吸毒的母亲还是失职民警的大辩论,看到许多该页无法显示的标题。

  象任何一件社会新闻一样,这孩子的死,是一个汪洋里的社会新闻。肯给予一声叹息,似乎已是最大的哀怜。

  在这个最黑暗的瞬间,世界如此沉寂。如传说中的黑暗法师,能够看到黑月在天空中出现的征兆,我泪眼模糊地注视着,思怡成为这一切恶兆开始前的最无辜的献祭,预言如历史一样开始安静在轨迹上转动:最后的疯狂,意味着毁灭。毁灭的灰烬,将是凤凰重生。在审判日来到之前,我什幺也不能给你,思怡,能给你的是这死寂中的一声啜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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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如风
徐如林
侵掠如火
不动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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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哥约,不在线,有人找我吗?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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