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 中国研发管理网   会员中心 资料库 博客 圈子

PMI-ACP®认证

适合敏捷开发项目
敏捷项目管理最佳实践

网络课程

PMI-PBA®认证

重视项目商业分析
商业价值与需求分析能力

网络课程

NPDP®认证

产品管理国际认证
全球产品管理最佳实践

网络课

PMP®认证

单项目管理经典指南
年轻项目经理首选

北京 | 直播 | 录播

PgMP®认证

大型复杂项目全球标准
定位高级项目管理层

网络班

PfMP®认证

链接战略与项目
实现组织资源投资回报

全球直播

软考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计划 | 报名 | 经验

论坛
价值源于交流与分享
会员区:
登陆ID 密  码
功能区: 公告建议 | 帖子搜索 | 管理团队 | 荣誉版主 | 帮助手册






 项目型组织  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  科技项目  项目化管理  管理软件  资格认证  职业休闲
EPM体系与流程 综合集成管理 总承包管理 IT软件开发 项目型制造 P3E/P6 PMP | PgMP 职业发展探讨
组织与人力资源 进度,范围,成本 国际工程 生物制药 专业服务 微软PROJECT IPMP | PRINCE2 管理学堂
项目管理信息化 团队建设与沟通 房地产 汽车设计开发 生活项目 PowerOn专版 软考项目管理 英语角|读书版
多项目与大项目 质量与风险 监理与咨询 手机数码 文体娱乐 注册建造师 房车吃游
PMO建设与管理 采购与合同 工程设计 项目管理硕士 闲聊版|商务版
俱乐部北京 | 大连 | 福州 | 广州 | 杭州 | 南京 | 山东 | 上海 | 深圳 | 四川 | 天津 | 武汉 | 西安 | 郑州 | 申请成立 TOP榜精华 | 最新 | 最热 | 会员

版面信息

说明:项目经理常来这儿聚一聚,聊什么都可以...

本版版主

bjyr
登录:2015/6/16
次数:1769
注册:2003/2/13
发帖:3910
zqjcep
登录:2019/1/2
次数:1846
注册:2003/5/13
发帖:6068

俱乐部导航

北京大连福州广州杭州
南京山东上海深圳四川
天津武汉西安郑州 

联盟·近期活动

社区热点

从《PMBOK指南》第八版看项目经理角
国际项目管理奖项PMI(中国)项目管理
华师大CTO学院:科创生态建设与创.
宏发电声江玫瑰谈PgMP:“下好一盘.
PgMP:交付能力与创造未来的项目管.
开放讲座|《项目组合管理与PfMP认证
开放讲座|项目组合管理与PfMP认证
开放讲座|PgMP:项目管理思维与方法
开放讲座|《项目组合管理与PfMP认证
网络讲座|《项目组合管理与个人职业

精彩专题

如何做好项目沟通计划

软件项目质量管理

国际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更多:

推荐信息

·项目经理沙龙俱乐部
·推荐项目管理公开课程
·联盟VIP会员服务
·联盟99元大课堂
·建造师课程辅导免费试听

社区圈子

生态系统体系下.
圈主:ETPPM
行业:综合应用

PMP备考一簇
圈主:ztwjzzg
行业:工程设计安装

集团企业生态体.
圈主:ETPPM
行业:综合应用

项目经理职业生.
圈主:zhenjm
行业:综合应用

施工总承包管理
圈主:fylm9999
行业:工程设计安装

联系社区管理员

咨询电话 010-82273401/11
斑竹申请 admin@mypm.net


版权所有 © 2003-2004
京ICP证070584号 
BBS业务许可2007第353号 
最佳显示模式:1024*768像素
项目管理与PMP认证
附录:李思怡事件报道、评论、纪念诗文选编(二) [发表于 2004/8/28]
状态 开放帖 浏览量 2910   
附录:李思怡事件报道、评论、纪念诗文选编(二)

  附录4

  造成吸毒人员女儿惨死家中的民警被查处

  四川在线成都24日消息 成都警方今天召开公安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会,通报对造成一吸毒人员的女儿在家中饿死的相关责任人停职接受调查的初步决定 。

  据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的初步调查了解,金堂县局城郊派出所与青白江区分局团结村派出所的民警在办理李桂芳强制戒毒中,对造成其三岁女儿李思怡因无人照管而饥饿死亡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警务督察处的初步调查的情况,成都市公安局决定,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金堂县公安局政委吴仕见、城郊派出所所长刘继国、副所长王继勇、青白江区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所长王国富,教导员邱晓琳停职检查;在此事件中工作极端不责任、执法冷漠、严重失职渎职的金堂县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卢晓辉,民警黄小兵、王华麟等四人移送检察机关;在团结村派出所实习的警校学生牟羽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据了解,2003年6月22日零时40分,市局指挥中心接到金堂县局、青白江区分局报告称,金堂城郊派出所强制戒毒的吸毒人员李桂芳之女李思怡死在家中,当即指令警务督察处连夜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查,李桂芳原系攀成钢职工,因长期吸毒被该厂开除,后因吸毒曾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并曾因贩毒被判三年缓刑,目前仍在缓刑期,父母双亡,自己已离异。

  2003年6月4日下午5时许,李桂芳在金堂县红旗超市偷窃,被城郊派出所民警黄小兵、王华麟挡获。经尿液毒品检验,结果呈阳性,城郊派出所报请金堂县公安局批准,决定依法对李实行强制戒毒。李桂芳曾提出其3岁女儿被反锁在青白江区攀成钢家中,要求先把女儿安顿好,自己再接受强制戒毒,并告诉民警自己姐姐李德芳家的电话号码。

  据了解,按照李提供的电话号码,金堂县城郊派出所、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当日曾联系但无人接听,于是两派出所有关民警再未理会重视。

  2003年6月21日晚20时30分左右,青白江区分局团结村派出所在攀成钢“九千小区”一栋三单元一楼李桂芳的寝室内发现了李思怡的尸体。

  在成都警方今天召开的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会上,市公安局局长李建心情沉痛地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此为诫,举一反三,增强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附录5

  南方都市报   2003-06-26

  采写:南方都市报特派记者 袁小兵

  前天下午至晚上,成都市各家新闻媒体在短短几小时内接连收到了来自成都市公安局的两份传真。这两份传真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吸毒女三岁幼女惨死家中”一事所涉民警的处理结果的。

  在第一份传真中,有一名县公安局的政委,4名派出所的所长、副所长、教导员被“停职检查”,另有4名民警被“移送检察机关”。

  而在第二份传真中,那名县公安局政委已经“引咎辞职”,有一名派出所所长被“免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而原先被“移送检察机关”的4名民警中,有两人“以涉嫌渎职罪,执行刑事拘留”。这也是“渎职罪”在这起事件中首次被官方提及。

  两份传真还有一些微妙的差别。第一份传真开头写道,“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而第二份传真的表述则变为“在省、市委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由此可见,此事已惊动省里。此外,事件处理的主体也由成都市“公安机关”变成了“司法机关”。

  “一天之内两种处理,处理力度明显加大”,当地一名媒体记者说,“而且在事发后第三天就明确公布调查结果,着实是我们没想到的”。

  附录6

   “吸毒母亲被羁 幼女饿死案”开庭

  发布时间:2003-11-01 08:44:03

   一个吸毒女被羁留了,但她那个3岁的女儿独自被锁在家中。面对吸毒女的苦苦哀求,派出所民警竟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救小女孩,也没有依据强制戒毒规定向吸毒女家属发出书面通知。

  17天后,3岁女孩李思怡的尸体终于被发现了。10月30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新都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原金堂县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民警黄小兵涉嫌玩忽职守提起公诉。

  迟到的悔恨

  开庭时间定在10月30日上午9点。

  8点整,记者来到新都区人民法院。尽管当地没有披露此案公开审理的消息,仍有不少知情群众早早聚到法院门口。

  虽然记者早早就申请了旁听证,但法院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一直到30日上午临近开庭,记者才拿到旁听证,并被告知,案件将在一楼的一间小审判庭审理。审判庭门口也守着几名法警和便衣,只有不到20个旁听座位。这让许多人感到意外,鉴于此案的社会关注度,人们原以为审判将会在二楼那间能容纳100多人的法庭进行。

  法庭里很快挤进了四五十人,大部分人只能站着旁听。

  公诉方与被告方展开激辩。争辩自法庭调查阶段一直延续到辩论阶段,直至庭审结束。庭审自上午9点一直进行到下午2点30分,每个人都饥肠辘辘,不时有站着的旁听者因为体力不支坐到地上。由于法庭不能容纳更多的旁听者,不断有群众站到窗户边旁听。法警起初还来阻止,随着争辩越来越激烈,也就顾不上了,所有人都是全神贯注。王新的律师事后对记者感慨,做律师10多年,第一次遇到辩论如此激烈的案子……

  庭审过程中,被告王新一直与公诉人争辩,而另一名被告黄小兵则保持沉默,只是在最后陈述中说:从进来第一天我就后悔和自责。他是哭着离开法庭的。

  而每当提到3岁小女孩李思怡的遭遇,旁听者中不时传出抽泣声。

  妈妈吸毒被羁

  6月4日,青白江区“九千小区”1栋3单元1楼住户,39岁的李桂芳与3岁女儿李思怡吃过午饭后,将李思怡反锁在卧室内,并用一根尼龙绳牢牢拴住门把。随后伙同另外两人员来到10多公里外的金堂县红旗商场行窃。李偷了两瓶洗发水后被商场保安抓获并报案。

  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黄小兵、王华麟赶赴现场,李所窃物资数额不构成刑事案件,但黄发现李是吸毒人员,就把她带回派出所。10月30日,在法庭调查阶段,王新、黄小兵分别向法庭陈述了将李桂芳送到成都市戒毒所强制戒毒的过程。

  黄小兵说,他在用电话向青白江警方核实了李的身份和吸毒史后,向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所长王新作了汇报。王新安排对李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随后逐级上报决定对李予以强制戒毒,当晚即送成都市戒毒所。

  据黄所述,他在向王新所作的汇报材料中已经提到李的家庭成员“只有一个3岁娃娃”。但王新一直辩称,是在送李去戒毒所途中才知道孩子处于危难境地的。王说,当晚10点,押送李途中,李说娃娃被反锁家中,并给了其二姐电话,要求通知二姐照顾孩子。

  王新说,我让随行的副所长卢晓辉打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没人接听,打了多次后,我让查114台,拨通了李所在辖区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的值班电话,告诉对方,李被送去强制戒毒,家中锁有一个3岁小孩,你们通知她二姨照顾孩子。

  “团结村派出所当时答应了,我就告诉李桂芳,孩子派出所答应安置了,你放心,公安办事情是可信的。李桂芳当时很感激,情绪平缓下来。”

  李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反映,她在作笔录时就提出家中锁着娃娃,她曾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王新让其回家安置好女儿后再去戒毒,并把二姐地址、电话告知王新,说,或者通知我二姐照顾孩子,“但王所长理都不理。”

  李死死抓住车门,但还是被推上了车。她说,从金堂县至成都市戒毒所必经青白江区,临近青白江区时,她再次请求王新顺路送她回家安顿好孩子后再出发,王新回答:“等会再说”。车并没有在青白江停下。李又央求王新给她二姐打电话,但仍然没有得到回应。

  “李桂芳说她哀求你时有一位大爷在场,她说在押送途中时情绪激动,不断用头撞车,你在这种情况下,担心李自残,才让随行的卢晓辉打电话,王新,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我在开车……不是哀求,是求助。”面对公诉人的质问,他辩称之所以经过青白江时没有答应李的要求,是因为戒毒所快要关门,催着赶紧送人。

  公诉人又问,既然如此,凌晨2点从戒毒所返回时,还要经过青白江区,为何没有顺道去安顿孩子?王新沉默。

  “按照规定,团结村派出所应该给你们“回销”(四川话:指事情处理后的回电),但是他们没有,你们也就没有继续追究?”

  对此王新辩称,他在第二天上午再次追问黄小兵李思怡的安置情况,黄后来回答:电话打过了,对方说知道了。王新坚持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

  公诉人再次发问:此后你们有没有人再打电话到团结村派出所过问小思怡的事?

  王新回答:“没有。”

  幼女饿死家中

  17天后的6月21日傍晚,九千小区1栋3单元居民在户外乘凉,不断闻到一股腐臭味,四处寻找后,发现气味源于3单元1楼李桂芳家,想到多日未见李家母女,居民们立即报案。警方打开房门后,发现一间房门栓着一根尼龙绳,里面腐臭味很浓,警方没能推开此门,透过门缝,发现一个女童的腐尸趴在门后……

  经确定,尸体为李桂芳之女——3岁的李思怡。经法医鉴定,小思怡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头部有大量蛆,已经白骨化……胃、心脏、肺、肝、肾自溶痕迹明显……死亡时间10天以上……非暴力和中毒所致。

  这意味着,这个3岁的孩子是被锁在家中7天左右时活活饥渴而死的。

  “你们,国家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民警察,由于你们对工作的极端不负责任,对人民生死的淡漠,切断了小思怡的生命线。”公诉人说,“在座各位,我们都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娃娃,一个人在漆黑的深夜,躲在房屋里,饥渴交加,她在叫妈妈,而她的妈妈呢?!她孤零零死去,只要是人,我相信都会流泪的……”

  旁听席上传来抽泣声。公诉人出示了现场照片,法庭气氛一片压抑。王、黄低头不语,他们的辩护律师此后在辩论中多次表示:对李思怡的死表示沉痛的哀悼。

  王新说,6月21日晚上接到团结村派出所电话才知道李思怡饿死在家中,他当即问黄小兵《限期强制戒毒通知书》有没有发给李桂芳家属,黄回答:没有。

  黄小兵在通知书中自己填上了:经查本人无家属……公诉人质问,按规定强制戒毒通知书应在3日内书面送达家属、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你为何没有送?到事发时还放在你的抽屉里?你这个经查是怎幺来的?

  黄回答:我当时认为没有必要……“经查”是当时给李桂芳做笔录时的调查……

  两位辩护律师都对公诉人证据中的死亡时间表示怀疑,王新的律师提出:死亡时间10天以上,请注意是“以上”。公诉人显然有些愤怒,他说出了辩护律师的潜台词:也就是说不排除小思怡在6月4日她母亲被强制戒毒前就已经死亡的可能?!

  此言一出,法庭内顿时议论纷纷。公诉人列举了包括李家邻居、李桂芳盗窃同伙证明6月4日李思怡依然活着的证据。

  一番辩论后,法院认定公诉人证据有效。

  谁的责任

  王新的辩护律师认为,王得知孩子处于危难情况后立即采取措施,通知了团结村派出所,因此不能说是玩忽职守。王本人也始终认为“送李桂芳去强制戒毒是自己的职责,救助违法人员家属是警察的义务,他必须先履行职责”。而他不断引用《人民警察法》,认为是团结村派出所负有责任。

  公诉人驳:作为警察,被告认为救助一个3岁的幼女不是自己职责,但无论是《人民警察法》还是其它法律都有‘警察要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表述,这就是警察的职责!

  律师立即表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党员的最高要求,而本案要弄清的是被告是否触犯了法律的最低要求!警务人员没有救助违法人员家属的义务,因此也不应承担刑事上的责任,只应受到道义、良心、党纪政纪的处罚!”

  两被告律师都承认派出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黄小兵的辩护律师说,李思怡的锁毙不是单纯因素导致的,作为监护人的李桂芳多次吸毒,居然用两道门锁把孩子锁在家中,还加固了绳索,是首要责任人,已经有虐待嫌疑。

  公诉人对此表示认同。在法庭上,双方都提出,李桂芳长期吸毒,已不具备监护能力,多次被警方抓获,小思怡的监护问题都没能解决,这值得思考。

  对于被告将李送去强行戒毒的做法,公诉人也提出了质疑,李此前偷窃多次被抓,警方都因小思怡被关在家中而将李桂芳释放,事发前的4月份,李在新都区偷窃被抓,警方派人去青白江证实家里有个小女孩后,认为李不适合强行戒毒,于是在安置好李思怡后,将李桂芳教育释放。

  公诉人认为,李桂芳并不适合送去强制戒毒,但王新及其律师坚持认为李不属于哺乳期妇女,送去强制戒毒是依法办事。

  “机器猫”与生锈的门锁

  10月30日下午庭审结束后,记者来到青白江区九千小区1栋3单元。事隔4个月,思怡之死给小区留下的阴影还没散去。居民一再向记者打听庭审情况。他们说:这娃娃本不会死。

  李家真的是家徒四壁了,破旧的窗户落满灰尘,残缺的玻璃透着萧条,短短三岁的生涯中,李思怡没有拍过照片,墙角边一只破旧的“机器猫”不会说话,记者只能从邻居描述中知道,这是个很乖的女孩,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头上扎着两个小辫子。

  对李桂芳,小区中真的是人人避而远之。李与前夫离婚后染上毒瘾,从此与兄弟姐妹关系搞僵。小思怡至死不知道谁是她的爸爸,至今没有户口。

  小思怡被李桂芳锁在家中是司空见惯的。邻居反映:娃娃肚子饿了就跑到这扇窗户前叫我们,问她,妞妞午饭吃过吗?娃娃就说,啥子幺,我早饭还没有吃呢。我们就透过窗户给她递吃的。总是这样!

  邻居说,小思怡常和母亲一起挨饿,李为了给孩子补充营养,经常到附近超市或杂货铺偷面包、豆奶,被人抓住了就哭着求饶,人们可怜她,骂她一顿后也就算了。

  邻居曾帮助联系过一户人家抱养小思怡,但终因李无休止地索要财物,小思怡又被送了回来。邻居还曾联系过福利院,对方回答:母亲尚在,不符合条件。

  李每次回家,打开房门母女俩都是有笑有闹的。事发前不久,李把孩子锁在家中,但孩子打开房门走出卧室把米、油弄了一地。邻居们说可能害怕孩子又跑出来,所以李这次出门前把小思怡锁在最里间,并加了绳索。

  “孩子饿了哭着叫妈妈,你们就听不见?”记者问。有人避而不答,还有些指着破窗:几道门,听不见啊!只有一名妇女说:“听到孩子哭,习惯了……”

  团结村派出所就在200米开外,李的二姐李德芳家也在不远,李3个月的强制戒毒期早过了,但小区再没见过她的踪影。记者获悉,强制戒毒一结束她就被“送”到乐山大姐家去了,成都警方已为小思怡之死赔付了10万元人民币。

  发现小思怡尸体前一周,李德芳还去给李送旧衣服,但是久敲不应,以为妹妹带着孩子出去了。李德芳言语哽咽:如果接到戒毒通知书,砸门也要救出孩子。

  小思怡的事发生后,共有10名警务人员受到停职、刑事拘留等处分。王新的同事在法庭上对记者说,团结村派出所接电话的值班民警穆羽只是实习的警校学员,而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王新多次提及团结村派出所的责任,旁听者也疑惑为何没有追求其它人的法律责任。公诉人事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对王、黄的起诉只是众多工作中的一步,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卢晓辉、王华麟,及团结村派出所相关涉案人员的调查取证还在进行中,一旦证据确凿,将依法追究。

  来源:新华网

  附录7

  谁“杀死”了小思仪?

  中国《新闻周刊》 孙展

  面对这个三岁女孩之死,身为警务人员的被告宣称自己只是执行法规和公务,只应承担道义责任。那幺,谁该为她的死负责呢?

  2003年10月30日,警察王新和黄小兵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被控应对一个3岁的小女孩之死负责。

  今年的一个酷暑天,李思仪的尸体在家中卧室门后被发现。穿着红色T恤和绿底带白圆点的小背心,孩子的尸体已高度腐败,身上爬满蛆虫,头骨外露。尸检结果排除了孩子死于暴力和中毒的可能。

  没有人否认这个结论:小女孩是被饿死的。后来人们发现,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可以推断,在被锁在屋里的日子里,孩子始终没能找到果腹的东西。之后,她就趴在那扇最终未能开启的门边。

  李思仪之死无可挽回,但被告的两名警察都拒绝为她的死承担全部责任。辩护律师也说,他们只是法规和命令的执行者。对于女孩之死,他们只应承担道义责任,而非法律责任。

  强戒

  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战的同时,李思仪的母亲李桂芳正在距成都300多公里的一个偏僻小县。

  中国《新闻周刊》是惟一接触到李桂芳的媒体,她在事后不久就被警方从家乡成都市青白江区送到此地,这里有一位李桂芳多年未曾谋面的姐姐。李说,警方告诉她“这一阵找你的人比较多,轻易不要回青白江去。”

  李桂芳现在的居所是一间租来的小房子,从这里望出去,对面是一片大山。9月20日,小思仪被葬在这座山上。“我在山上买了一块地,本来还种着玉米。我们把玉米铲掉,挖了一个槽,把娃娃埋了进去。”失去了相依为命的女儿,李桂芳每天都要靠安眠药才能入睡。但她说,“我谁也不恨,我只恨王新,恨我自己。”

  李桂芳是一名吸毒者和偷窃者,王新是成都市金堂县城郊派出所的副所长。这两名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发生的纠葛,却事关李思仪的生死。

  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攀钢成都公司九千宿舍楼,李桂芳的名声并不太好。她有多年的吸毒史,父母双亡,离了婚,丢了工作,还独自带着一个孩子。有时她会小偷小摸来养活自己和女儿。她给女儿取了一个漂亮的名字,“思是思念她爸爸,仪是为了好听”。

  6月4日11点多,李桂芳在和女儿吃完最后一顿饭之后,来到临近的金堂县去“找些钱”。

  大约中午一点,李桂芳三人来到金堂县城郊红旗超市。在这里,她被怀疑偷拿了两瓶潘婷牌洗发水,然后被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来人带走。

  在警方讯问的过程中,“我一开始就给他们说过娃娃的情况,说有一个3岁的娃娃在家里。当时天快黑了,我很着急,担心娃娃。但是,民警(黄小兵)说要等所长来了之后才能决定。”黄小兵称,自己曾经将李桂芳的情况告知了王新。

  李说,在做过尿检之后,她被关了2个多小时。在此期间一直对民警讲孩子的事情,“填《戒毒通知书》的时候,民警答应我要解决娃娃的事情,我才在通知书上签了字。”

  为李桂芳办理《戒毒通知书》手续的,是民警黄小兵,但事后才查明,这份通知书一直躺在黄小兵办公桌的抽屉里。按照规定,它应该在三日内送达李的家属手中。

  大约晚上10点左右,李桂芳被带上了警车,由副所长王新驾车送往成都市戒毒所。金堂到成都必定会经过青白江。李桂芳说,她曾请求警车路过青白江时能绕一下道,把孩子送到二姐家中后再跟他们走。但王新回答“等会儿再说”。上车的过程中,她还一直反抗,紧紧地拉着车门,要求警察解决好孩子的事情。

  眼看要到青白江,她又向王新哀求,但是,警车很快开出了青白江区,上了通往成都的高速公路。王新在法庭上称,李桂芳是否有过回家的要求,自己记不清了。这位警察还曾在供词中说,根据自己的经验,吸毒人员通常都有撒谎的习惯,不让李桂芳回家也没有亲自去李家看看,是为了防止出现李逃脱、自残等意外情况。

  证词显示,李桂芳看到回家无望,情绪开始激动,并用头猛烈撞击车门。但是,“王所长叫后排的人把我的手拉紧,不让我的头向车门上撞。他还是一直向前开。过了好一会儿,才让旁边的一个人开始打电话。”

  坐在后排的是另一位副所长卢晓辉,他用手机打电话给李桂芳的姐姐家,但是无人接听。随后将电话打给了李住家所在的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

  四个救命电话

  此时,小思仪正在屋子里忍受饥饿煎熬。那是一间没有光线的屋子,因为交不起电费,屋子已经停电很久。从6月4日中午11点多吃过最后一顿饭之后,小思仪再也没有进食。事后的尸检报告写道,她“胃完全排空,胃壁皱缩”、“心肝肺肾自溶明显”。这段文字,显示小思仪离去时忍受了巨大痛苦。

  团结派出所接电话的是穆羽,19岁,成都市警察学校在校学生。由于校址要搬迁,穆从今年1月底被安排在团结村派出所实习。

  10月29日,穆羽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证实了曾经接到过这样一个电话。对方称“我们是金堂城郊派出所的,要把你们那里的李桂芳送去强戒,她家里有一个娃娃,麻烦你们去通知她姐姐安排一下。”穆说,他当时回答,“她家里有一个娃娃,李桂芳你们不能强戒。”

  “对方还是执意要送李桂芳强戒,并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随后就把电话挂了。”穆说,由于没有出警的权利,他就将电话内容告知了在场的老民警,并将李德芳家里的电话号码写在了值班室的黑板上。

  事后成都警方在调查后称,穆接到电话之后既没有向所领导汇报也没有做电话记录。穆反驳了这个说法:“我是一个实习生,接到这样的电话肯定是要汇报的。”穆说,当时值班室里老民警都在现场,其中一位民警还说,“不管不管,要查人他们自己来,距离这幺近。现在社会这幺乱,是不是城郊派出所的民警都搞不清。”

  实际上,当天下午5点多,团结村派出所就曾接到通知。穆羽说,当时城郊村派出所打来一个电话,但电话里只是说“我是金堂县城郊派出所的,你们那里是不是有一个叫李桂芳的,她在超市偷东西被我们抓住了。”穆答道:“有这样一个人,她是我们这里的‘重口’(重点人口),吸过毒。”对方答“知道了”,就把电话挂掉了。穆羽说,当时值班的老民警都在现场,他们还问了电话的内容。

  据穆称,在这之间,派出所民警唐继则也曾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中称,要将李桂芳送去强戒。唐继则当时回答说,李桂芳你们可强戒不成,她家还有一个娃娃。

  穆透露说,李桂芳家里的情况在这个派出所人尽皆知,就是因为李思仪,团结村派出所一直没有将李桂芳送去强制戒毒。

  根据王新和黄小兵后来在法庭上的叙述,次日上午9点多,王新还曾让黄小兵给团结村派出所打过一个电话,问李思仪的事情办好了没有。对方回答“知道了”。至于是谁接了这个电话目前无从查证。

  从6月4日下午5点到次日9点,16个小时里,共有四次解救李思仪的机会,而团结村派出所到李思仪的家不超过200米。这200米,最终成为这个孩子生命中无法跨越的鸿沟。

  被错过的机会

  尽管卢晓辉打了电话,李桂芳还是不能完全放心。到达成都后,她对王新说,只要你帮我把娃娃的事情落实好,我戒毒出来一定好好感谢你。“当时王所长拍着胸脯对我说‘没问题,他们解决不好,我自己去解决’。我这才相信了他。”

  李桂芳随后把自己藏匿的一只准备吞服自杀的钢笔帽交给了随行的民警。

  随后,王新等人赶回金堂县,再次路过青白江时,警车同样未作停留。

  进入戒毒所的李桂芳还是惦记女儿。第二天,她又向室长报告说,要给家里打个电话,向姐姐说一说孩子的事情。室长向管理人员做了汇报。“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让我打电话。在戒毒所,我老是睡不着,担心娃娃。”李桂芳说着又开始流泪。

  从6月22日清晨开始,李桂芳就被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着。“上午7点多,就有警察来问我6月4日发生的事情。我当时就感觉不对。10点多又来了一批警察问我当天的事情,他们告诉我,娃娃死了。”

  李桂芳已从警方领到10万元钱,但她甚至没有留下一张李思仪的照片,“屋子已被清理过了,一张照片都没有。”

  “冷血者”

  当地媒体于6月22日披露了李思仪之死。这个小女孩立即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赢得了她生前从未得到过的关注和关怀。而与此有涉的警员们则受到口诛笔伐。

  从中央到地方,包括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及副部长田期玉等各级领导均已做出了批示,而前成都市公安局局长、现成都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体干更直斥,“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饿死在我们这些‘冷血者’手中。失职人员都应受到良心的谴责,受到法律的惩处。”

  这些“冷血者”被要求为李思仪之死负责。至少有9名警方人员受到移送检控、免职、停职等处理。受此牵连的最高职位者为金堂县公安局政委吴仕见,6月4日,正是他在批准对李桂芳实行强戒的报告上签字。而民警黄小兵的供词说,在那份报告上,他写明了李桂芳家只有一个3岁的女儿。

  成都警方称,吴仕见已经在事发后第二天引咎辞职。但在开庭前,一位自称公安局内部人士的匿名者多次打电话到媒体表示不满:“事发已四个月,那些所谓的被撤职和主动辞职的仍在职位上工作,只是表现很低调。看样子是想过了这阵风声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1月2日,金堂县公安局一位民警告诉前往采访的记者,要找吴政委“需要明天上班来看看”。当记者向其核实吴仕见是否已经去职时。他表示,“辞职是肯定的,但是组织上是否已经批准就不太清楚了。”

  而吴本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报告很快就得到了批准,不存在没有辞职的问题。”他没有说明自己现居何职。吴还向记者说,“出了事总是要有人来承担责任的。”

  目前,虽然有多名警察因此事被调查,但迄今只有王新和黄小兵站在了被告席上。两人在法庭上态度大相径庭。

  王新在法庭上一直强调,自己送强制戒毒人员的行为有合法的手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自己通过电话通知李桂芳户籍所在的团结村派出所之后,救助强制戒毒人员家属的义务就已经转移至团结村派出所。因此,应该对此事全部负责的是团结村派出所。

  从目前来看,团结派出所只有所长王国富和教导员邱国琳分别受到免职或停职处分,尚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尚未进入警察序列的实习生穆羽被开除了学籍。

  仍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的穆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发后有人对他说,只要承认没有汇报过电话的事情,上面是不会让实习生承担什幺责任的。“我当时迫于压力,就对督察组说自己没有汇报过,我在黑板上写的电话号码也不知道谁给擦了。现在被开除了学籍,今后也不知道该怎幺办。”

  略现稚气的穆羽显得很茫然。网上舆论已将他指斥为一个丧尽天良的罪人。显然,对于19岁的他来说,人生之路无疑会由此变得艰难。

  和王新竭力为自己辩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黄小兵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并多次当众落泪。

  据黄小兵的律师牛建国称,黄29岁,新婚无子女。6月23日,黄在网上看到了网友们关于此事汹涌如潮的留言,突然间发现自己成为千夫所指万众唾骂的对象,黄吓坏了。之后他看到了李思仪饿死后令人心惊的尸体照片,良心受到极大谴责,“他经常做噩梦,一提及此事就会落泪”,牛建国说。

  在法庭上,黄小兵为自己做的主要辩护是,“我只是一个普通民警,是一个执行者,而不是决定者。”

--------------------------------------------------------------------------------------------------------
急如风
徐如林
侵掠如火
不动如山
>>> 由论坛统一发布的广告:
楼主 帅哥约,不在线,有人找我吗?徐林


职务 无
军衔 一等兵
来自 四川省
发帖 235篇
注册 2003/2/17
PM币 6840
经验 199点

  
!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主题。    现在 登录  注册
关于联盟 |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建设运营:共创时网络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584号 BBS业务许可2007第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