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注册建造师考试趋势分析 4月29日,来自清华大学参与国家注册建造师考试大纲培训和教材编写的江见鲸、朱金铨、何孝贵、朱宏亮、郝亚民、卢有杰等教授就2005年一、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有关考试趋势及相关问题回答了各大媒体记者的提问。 1. 2008年过渡期结束后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是否还能从业? 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明确规定取消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据此,在过渡期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与注册建造师制度将共存,过渡期满后项目经理将改为岗位职务,即大中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而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项目经理,则由企业自主决定。 2. 考试内容将如何变动?将会更偏重于基础知识还是应用实践? 参与编写大纲或教材的专家指出,今后除客观题之外,会适当增加主观题比例,考核时更注重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多久?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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